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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正规军再扩编 第三批50家机构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梁伟

      

      继两批共1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工作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昨日举行第三批私募基金管理人颁证仪式,5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出席仪式,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颁发了登记证书。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监管部门在促进私募基金创新发展和做好监管方面的相关考虑,对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了相关要求。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根据《基金法》和证监会授权,基金业协会负责履行全口径的私募证券、股权和创投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工作,摸清行业底数,做好行业统计分析,持续跟踪了解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建议。基金业协会始终秉承“服务、自律、创新”的宗旨,积极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建立以会员为主体,专业委员会为平台,从业人员管理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自律管理模式,发挥行业力量,开展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高度评价其他私募基金的相关协会过去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指出中国基金业协会充分尊重这些协会的现有地位,将加强与各类私募基金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伙伴关系,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据悉,在第三批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中,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33家,私募股权(含创投)基金管理人17家。管理人地域分布较为集中,上海18家、北京9家、深圳6家、江苏5家、广东(不包括深圳)3家、天津、山东、浙江各2家,安徽、吉林、福建各1家。

      据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基金业协会为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颁发登记证书,只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履行完登记手续给予事实确认,不意味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实行牌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登记也不构成对其投资管理能力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