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结余 | 项目状态 |
| 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 | 4,374 | 3,527.10 | 846.81 | 已完成 |
| 合计 | 4,374 | 3,527.10 | 846.81 | - |
六、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结余的原因说明
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出现项目结余846.81万元原因主要是:
1、公司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取设备供应商,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成本;
2、公司在数字产品研发上强调“软件无线电”技术,硬件设备采购比例相应减少;
3、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该项目的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同时受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定,公司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846.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八、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九、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846.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846.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846.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6.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6.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海能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海能达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决策程序要求。海能达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46.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海能达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1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2013年度的银行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银行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1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4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授信(不含2013年该行对我司已批准的3.3亿二年期授信);
2、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3、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4、向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5、向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6、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7、向光大银行深圳田贝东方珠宝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8、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9、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0、向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1、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2、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3、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4、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性保函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授信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1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银行授信,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的背景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子公司业务量逐渐加大,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以及融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及孙公司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顺利获得银行授信或融资,公司拟向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7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汤 庆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及营业执照另行申办)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的租赁;物业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9,641.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077.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6%,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76.3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9.31万元。
2、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中段
(3)法定代表人:武 美
(4)注册资本:人民币4450万元
(5)经营范围:特种汽车改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4,162.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212.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52%,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207.8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2.76万元。
3、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工业城兰普源工业厂区2号和3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曾 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5)无线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购销及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无线通讯产品(对讲机)、矿用通讯产品(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对讲机)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电子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4,057.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1,01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6%,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45.3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89万元。
4、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前进家园小区10号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信设备技术的研究、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数码产品的研究、销售;进出口贸易;计算软件、硬件的开发和销售。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796.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660.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61%,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02.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40.68万元。
5、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好易通大厦5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元
(5)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工程的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705.3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377.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58%,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190.4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79.01万元。
6、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UNITS 10 22/F RICKY CENTRE 36 CHONG YIP ST KL
(3)法定代表人:曾 华
(4)注册资本:5928万港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相关技术的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3,758.3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7,153.3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5%,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635.2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35.69万元。
7、Hytera Mobilfunk GmbH
(1)被担保人:Hytera Mobilfunk GmbH
(2)注册地址:Fritz-Hahne-Str. 7, 31848 Bad Muend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Matthias Klausing (共同代表:Dr. Kai Marquardt, Hauke Holm)
(4)注册资本:940万欧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Hytera Mobilfunk GmbH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297.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3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85%,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140.6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8.36万元。
8、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
(1)被担保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
(2)注册地址:3315 COMMERCE PKWY,MIRAMAR FL 33025
(3)法定代表人:赵振海
(4)注册资本:154.51万美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相关技术的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6,211.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53.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95%,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581.4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0.6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及金额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额度不含已提供的担保);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0.6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向海外行进行融资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的担保,上述担保不限于用于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开立融资性保函(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2、授权期限
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银行授信,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6亿元授信额度,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58%;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2,705.07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7.09%,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2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南京宙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
本次收购合同尚未签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会及时公告收购的进展情况,请各位股东注意查看相关公告。
一、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鹤壁市新元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电子”)收购南京宙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宙达通信”)100%股权。新元电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交易金额: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宙达通信 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审计)及2014年1-2月的财务报表(经审计)为作价参考依据,确定收购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新元电子自有资金。
4、审批程序: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宙达通信目前由四名自然人持股,其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如下:
沈瑞松先生:1966年9月25日出生,浙江海宁人,现居住地为:南京市秦淮区。
冯宝理先生:1965年11月30日出生,山东潍坊人,现居住地为:南京市秦淮区。
孙镇先生:1966年4月3日出生,江苏靖江人,现居住地为:南京市秦淮区。
刘军杰:1968年10月16日出生,山东青岛人,现居住地为:南京市秦淮区。
上述四人均在宙达通信任职,分别为:
| 序号 | 姓名 | 任职岗位 | 公司任职起始时间 |
| 1 | 沈瑞松 | 总经理 | 2012.4.1 |
| 2 | 冯宝理 | 副总经理 | 2012.4.1 |
| 3 | 孙镇 | 硬件部经理 | 2012.4.1 |
| 4 | 刘军杰 | 软件部经理 | 2012.4.1 |
交易对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南京宙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宙达通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320102000229530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沈瑞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销售(一般经营项目)。
设立时间:2012年3月28日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沈瑞松 | 102 | 85 |
| 2 | 冯宝理 | 6 | 5 |
| 3 | 孙镇 | 6 | 5 |
| 4 | 刘军杰 | 6 | 5 |
| 合 计 | 120 | 100.0% |
2、宙达通信基本财务状况
宙达通信2013年及2014年1-2月份的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简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14年2月28日/2014年1-2月 |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12月 |
| 资产 | 2,582,760.25 | 3,326,597.06 |
| 负债 | 580,264.88 | 1,451,459.04 |
| 所有者权益 | 2,002,495.37 | 1,875,138.02 |
| 营业收入 | 542,735.04 | 6,047,087.38 |
| 营业利润 | 169,809.80 | 473,361.97 |
| 净利润 | 127,357.35 | 1,103,712.59 |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宙达通信的审计报告以及资产评估结果。
1、财务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宙达通信2013年度及2014年1-2月份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4]48110015号),审计结果见“宙达通信的基本财务状况”所述。
2、资产评估结果及评估方法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使用市场法对宙达通信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056号)。评估基准日宙达通信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58.28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58.03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00.25万元,评估值1,118.44万元,评估增值918.19万元。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2月28日的宙达通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18.44万元。
为了科学、客观地估算宙达通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值,主要原因为:
(1)宙达通信为典型的轻资产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人才和技术密集的行业特点,公司所拥有的研发实力、技术能力、市场渠道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并未在账面资产中反映,资产基础法无法客观的反映公司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价值,因此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2)由于市场法的上市公司比较法中,可比公司都是上市公司,根据查阅资料,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上市公司较多,其股票价格、经营业绩、财务数据等信息都是公开的,且每年的财务数据经专业的审计部门审计具有可靠性,因此可以计算其股权的市场价值。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通过对宙达通信的收益分析,通过对宙达通信的收益分析,宙达通信目前运行正常,发展前景良好,相关收益的历史数据能够获取,未来收益能够进行合理预测,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但评估机构认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对价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目前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涉及各行各业,且其财务信息披露日益完善,上市公司比较法应用的外部条件已基本成熟。此次评估目的是收购企业股权,故采用市场法的上市公司比较法最为直接、具有说服力,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定价以上述宙达通信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同时考虑到宙达通信具有较好的军工企业客户基础、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军工市场的不确定性,将宙达电子100%的股权定价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元电子以人民币壹仟万元作为对价,受让四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100%股权。
2、交易对价于股权转让合同正式生效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第二期为工商登记完成后十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后,宙达通信所产生的经营利润或亏损及风险,由新元电子单独分享和承担。
4、合同签署之日起,新元电子可派驻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运营、研发及销售等)进驻宙达通信指导和开展运营管理工作。
5、如宙达通信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新元电子遭受损失的,新元电子有权向四位自然人股东追溯等额赔偿责任,必要时新元电子可终止本次股权收购。
6、四位原自然人股东确保自身以及新元电子指定的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于宙达通信持续服务期限不低于四年,作为激励,新元电子将设定奖励条件,连续四年以每年不低于200万元的总额对四位自然人股东及其他指定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奖励。
7、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协议尚未签订,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并生效。
六、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宙达通信聚焦军工专用通信(含军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研发和技术服务,其核心团队长期从事军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开发,曾参与制定军用数字集群标准,与多家军工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或项目合作关系。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宙达通信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鹤壁市新元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明显加快新元电子军用数字集群系统的开发进度,开拓军用数字集群市场,丰富新元电子的业务领域,进而增强新元电子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七、本次股权收购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股权收购资金为公司自筹。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在本议案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以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助于明显加快天海电子军用数字集群系统的开发进度,开拓军用数字集群市场,丰富天海电子的业务领域,进而增强天海电子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电子以10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南京宙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宙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鹤壁市新元电子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宙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2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薪酬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非独立董事: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谭学治先生、蒋叶林先生、张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中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张钜先生作为公司高管领取高管薪酬。蒋叶林先生在公司任系统产品线总经理,领取薪酬110万元/年;谭学治先生在公司任副总工程师,领取薪酬30万元/年。
独立董事:李少谦先生、熊楚熊先生、韩保江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8.4万元/年。
二、201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
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和职工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高级副总裁助理兼南京基建项目部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28万元/年。
监事:张玉成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Tetra系统产品开发部总监助理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22万元/年。
监事:王卓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市场部副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年。
三、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年薪人民币80万元;
副总经理;曾华先生,年薪人民币85万元;
副总经理:武美先生,年薪人民币110万元;
财务总监:张钜先生,年薪人民币80万元;
副总经理:杜志刚先生,年薪人民币80万元;
副总经理:汪冀先生,年薪人民币80万元;
副总经理:孙萌先生,年薪人民币80万元;
副总经理:蔡海先生,年薪人民币110万元;
副总经理:郭曦祥先生,年薪人民币95万元。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3、本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