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证券代码:600425 编号:临2014-01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日上午10:30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亮、于雳以传真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周斌、张狩奖因出差在外地,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甘军、夏玉龙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362,837.63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436,283.7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1,516,224.70元,扣除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68,939,504.3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503,274.27元。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8,790,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8,939,504.30元,剩余100,563,769.97元结转下一年度。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贷款额度申请计划》,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5.2亿元的三年期以下(含三年)的贷款额度,10亿元的三年期以上的贷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10、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1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因该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72.9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因该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70.5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1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用期已满一年,截止2013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服务了14年。该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和相关的咨询等服务合法、规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诚信认真,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60万元。
1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16、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其中监事王永强因出差不能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张展福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展福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4、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财务预算草案》。
6、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后的2013年会计报表会计能够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4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2014年交易预计总金额 | 2013年的总金额 |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电力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 6500 | 6122.24 |
| 原煤 |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00 | 156.21 | |
| 接受劳务 | 绿化、环卫等 |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0 |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电力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 100 | 79.72 |
| 磷肥、硫酸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178.87 | |
| 水泥 |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58.04 |
三、关联方介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91,063万元
注册号:652900000000237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新福路南406号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的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热力的生产与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供热及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兴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75,277.54万元
注册号:652900030000529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6楼
经营范围:原煤的开采、销售,物业服务、土地承包经营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0万元
注册号:650000040000232
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住所:新疆阿拉尔南口镇1号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达到6122.2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14%,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购买电力,若公司自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将富余电力输入其电网并销售给农一师电力公司。
2、公司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购买原煤并接受其提供的绿化、供暖、环境卫生等服务。
3、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销售化工产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电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4年最高交易金额:6,500万元
2、供煤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4年最高交易金额:1,200万元
3、综合服务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计算价格,不高于向第三者提供相应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014年最高交易金额:90万元
4、销售产品
交易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市场价格
2014年最高交易金额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和1000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其提名的监事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未在其担任任何职务。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未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在其担任任何职务。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未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公司监事王永强在其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采购和销售电力、向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煤和接受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和交易金额按照市场价格和协议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2、公司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化工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九、备查文件
青松建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4-01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24号),公司2012年度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3.53元,共募集资金2,850,77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646.70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2,796,312,353.3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91,137,500.00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4,018,500.00元);(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85,883,6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3)转入基本户7,155,278.50元,为前期公司增发A股以自有资金垫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276,345.32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77,784.5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7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9年7月2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012年6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林园(兵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 | 3014020119024961547 | 7,123,780.79 | 活期存款 |
|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 | 0000020030110019934708 | 180,623.53 | 活期存款 |
|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 | 7501210182100000840 | 2,876,750.59 | 活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林园(兵团)支行 | 30777601040088888 | 5,095,190.41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15,276,345.3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需要量,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同时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截至2012 年6 月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84,401.85万元。
2012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款项计人民币 84,401.85 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522号《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公司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发表保荐意见。详见2012年7月4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12年7月4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年1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资金归还到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13年2月1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13年1月17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4年1月24日将该项资金归还到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3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13年4月11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审计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所注册会计师认为:青松建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青松建化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青松建化2013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79,631.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588.3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702.1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60万吨孰料新型干法水泥(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改扩建项目 | 95,415.00 | 95,415.00 | 95,415.00 | 70,000.00 | -25,415.00 | 73.36 | 2013年3月 | 1554.81 | 否 | 否 | ||
| 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改扩建(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 48,484.62 | 48,484.62 | 48,484.62 | 37,812.32 | -10,672.30 | 77.99 | 2012年11月 | 2209.51 | 否 | 否 | ||
| 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7500t/d孰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协同处理2×300t/d生活垃圾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 | 202,095.27 | 202,095.27 | 202,095.27 | 38,588.36 | 119,889.79 | -82,205.48 | 59.32 | 2013年7月 | 否 | 否 | ||
| 合计 | 345,994.89 | 345,994.89 | 345,994.89 | 38,588.36 | 227,702.11 | -118,292.78 | 3764.32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2 年6 月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计人民币84,401.85万元。2012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款项计人民币 84,401.85 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累计金额为 84,401.85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13年2月1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13年1月17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4年1月24日将该项资金归还到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3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13年4月11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27.6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7.78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4-01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2个月期限即将到期,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将该项资金归还到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4-01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4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0:30点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是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为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芦晓丽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 |||
| 4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 | 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6 | 审议《关于为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 | 审议《关于为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 |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4年 4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