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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联系人:靳庆军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第四节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 基金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节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采取积极主动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进行资产配置的投资策略,实施全程风险管理,在保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在一定风险限度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第七节 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方向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50%-80%,债券投资20%-50%,权证投资0-3%;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八节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适度主动的资产配置,以控制或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第二层次为积极主动的精选证券,以分散或规避个券风险。积极主动精选证券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
a)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适度主动地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系统性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b) 精选证券策略
(1)精选股票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基于对国际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认识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证分析,建立了精选股票分析决策支持系统,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从定价指标(“向后看”)和盈利预测指标(“向前看”)两个方面,以基本面分析为主要手段,重视取得第一手资料,识别和控制风险,积极主动精选个股。
(2)精选债券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和债券回购等。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在市场创新和变化中寻找投资机会,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积极投资管理方式,确定和构造合理的债券组合。
c)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d) 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定息产品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e) 投资策略月会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和股票、债券的投资重点等;
f) 投资每周例会根据投资策略月会的决定,结合市场和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决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g) 基金经理依据策略分析师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股票分析师的行业分析和个股研究、定息产品分析师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定量分析师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h)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集中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i) 集中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
j) 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组合及资金运用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市场变化、实际交易情况及各分析师的追踪研究和建议,在权限范围内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k) 定量分析师负责开发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并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
l) 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第九节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MSCI China A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5%MSCI China A+35%上证国债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所引述MSCI China A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符合下列条件:
1、 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
2、 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3、 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
4、 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第十节 风险收益特征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度风险的平衡型基金。
第十一节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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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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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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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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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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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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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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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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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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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8月22日 至2013年12月31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自2007年6月28日至2007年9月29日,为持续营销后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三)、(六)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的转换” 一章。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二、释义”部分,删除了关于《办理规则》的释义。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郑国汉先生、王明权先生、陶乐斯女士的简历。
2、删除了蒋征先生的简历并新增了丁俊先生的简历。
3、更新了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名单。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 直销机构:
更新了直销机构联系人的信息。
2.销售机构:
(1)新增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2)对部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 会计师事务所:
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五、“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对“(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2、对“(五)申购与赎回的限制”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六、“十一、基金的投资”和 “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3年第四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七、“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对“(三)收益分配原则”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八、“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五)在线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4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669,878,007.68 | 60.08 |
其中:股票 | 2,669,878,007.68 | 60.0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16,876,561.00 | 25.13 |
其中:债券 | 1,116,876,561.00 | 25.1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49,150,763.98 | 5.61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05,868,935.89 | 2.3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302,234,704.89 | 6.80 |
7 | 合计 | 4,444,008,973.44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30,075,940.57 | 0.68 |
B | 采矿业 | 19,253,888.64 | 0.43 |
C | 制造业 | 1,579,852,962.68 | 35.64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9,810,469.07 | 1.35 |
E | 建筑业 | 29,883,248.12 | 0.67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481,313,159.32 | 10.86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78,321,821.71 | 1.77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1,534,487.94 | 2.07 |
J | 金融业 | 188,811,102.81 | 4.26 |
K | 房地产业 | 10,335,089.31 | 0.23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171,946.86 | 0.16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3,513,890.65 | 2.11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2,669,878,007.68 | 60.2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53 | 建发股份 | 56,559,578 | 404,400,982.70 | 9.12 |
2 | 600352 | 浙江龙盛 | 10,375,298 | 137,161,439.56 | 3.09 |
3 | 601398 | 工商银行 | 31,987,289 | 114,514,494.62 | 2.58 |
4 | 600686 | 金龙汽车 | 12,806,422 | 111,800,064.06 | 2.52 |
5 | 000063 | 中兴通讯 | 8,453,154 | 110,482,722.78 | 2.49 |
6 | 002023 | 海特高新 | 6,765,675 | 108,787,069.50 | 2.45 |
7 | 000625 | 长安汽车 | 8,431,542 | 96,541,155.90 | 2.18 |
8 | 002029 | 七匹狼 | 11,038,769 | 85,660,847.44 | 1.93 |
9 | 002415 | 海康威视 | 3,623,085 | 83,258,493.30 | 1.88 |
10 | 300070 | 碧水源 | 2,016,975 | 82,675,805.25 | 1.87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053,547,000.00 | 23.77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53,547,000.00 | 23.77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63,329,561.00 | 1.4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16,876,561.00 | 25.20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30243 | 13国开43 | 2,700,000 | 268,110,000.00 | 6.05 |
2 | 110224 | 11国开24 | 2,000,000 | 199,020,000.00 | 4.49 |
3 | 120409 | 12农发09 | 2,000,000 | 198,240,000.00 | 4.47 |
4 | 0402020 | 04国开02 | 1,600,000 | 159,536,000.00 | 3.60 |
5 | 130236 | 13国开36 | 1,100,000 | 109,241,000.00 | 2.4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914,225.9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80,263,145.6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0,958,071.64 |
5 | 应收申购款 | 99,261.6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02,234,704.8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2 | 工行转债 | 63,329,561.00 | 1.4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686 | 金龙汽车 | 111,800,064.06 | 2.52 | 重大事项 |
2 | 000625 | 长安汽车 | 96,541,155.90 | 2.18 | 重大事项 |
3 | 002023 | 海特高新 | 68,753,600.00 | 1.55 | 非公开发行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3年8月22日至2003年12月31日 | 12.02% | 0.56% | 1.80% | 0.72% | 10.22% | -0.16% |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 4.50% | 0.96%. | -11.09% | 0.87% | 15.59% | 0.09% |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8.48% | 0.95% | -0.51% | 0.89% | 8.99% | 0.06%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18.08% | 1.10% | 75.60% | 0.89% | 42.48% | 0.21%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96.45% | 1.63% | 88.41% | 1.53% | 8.04% | 0.10%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46.61% | 1.97% | -45.76% | 1.90% | -0.85% | 0.07%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56.02% | 1.43% | 57.89% | 1.32% | -1.87% | 0.11%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8.72% | 1.11% | -3.92% | 1.01% | 12.64% | 0.10%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17.82% | 0.97% | -17.10% | 0.85% | -0.72% | 0.12%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38% | 0.88% | 6.14% | 0.85% | -6.52% | 0.03%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9.78% | 0.95% | -1.15% | 0.88% | 10.93% | 0.0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342.76% | 1.24% | 113.19% | 1.15% | 229.57% | 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