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质押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于2013年3月21日将持有本公司14,731,879股股份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流动资金贷款,2014年4月1日该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持有本公司10,900,000股股份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至2014年4月1日,星星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770,000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93,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98%。在此之前其持有的70,731,879股股权(含6,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质押,其中14,731,879股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自2013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1日;5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6,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星星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为14,731,8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71%,占公司总股本3.92%;本次新质押股份为10,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62%,占公司总股本2.90%;目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6,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34%,占公司总股本17.82%。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