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人民币100亿元中期
票据计划及申请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4-01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人民币100亿元中期
票据计划及申请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 | 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联通红筹公司 | 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China Unicom (Hong Kong) Limited),一家按照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已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在香港、纽约两地上市 |
票据 | 指联通红筹公司根据计划可能发售及发行的票据 |
计划 | 指联通红筹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所订立本金总额不多于人民币100亿元的中期票据计划 |
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中国法定货币 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修订) |
美国证券法 | 指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
香港联交所 |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指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中金香港证券 | 指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
摩根大通 | 指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 |
Nomura | 指Nomura International plc |
本公司就其间接控股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人民币100亿元中期票据计划及申请上市发布公告如下:
一、计划的订立
联通红筹公司已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订立计划,据此,联通红筹公司可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于美国境外通过离岸交易,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及发行本金总额不多于人民币100亿元的票据。票据将按不同发行日期及条款以不同系列发行。根据计划发行的票据将以人民币计值。根据计划发行的票据将不会于香港、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作公开发售。
在票据发行方面,联通红筹公司可以选择与相关交易商达成协议,以使票据在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
联通红筹公司已通过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的计划协议,委任中国银行、中金香港证券、摩根大通及Nomura为计划的安排行。
联通红筹公司目前拟将每次根据计划发行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其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认为,计划为增强联通红筹公司未来融资或资本管理的灵活性及效率提供了一个平台。计划的设计旨在使票据可不时提取,且联通红筹公司现时无意提取计划的全部金额。根据计划所发行票据的本金额及提取时间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情况及联通红筹公司的融资需要。联通红筹公司会否根据计划进行提取尚属未知,提取(如有)的时间并不确定,且每次提取的条款或会于计划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不同。
二、申请上市
联通红筹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将联通红筹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的发售通函中所描述的人民币100亿元的中期票据计划及其项下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后12个月内将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的任何票据上市。本计划的上市预计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生效。
联通红筹公司已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在其公司网站和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订立本计划及申请上市的公告。投资者和本公司股东可以访问相应的网址以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2014—01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
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布公告如下:
联通运营公司将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开始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中期票据,该发行将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完成,最终发行利率将于发行完成后另行公布。联通运营公司已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就发行中期票据在有关市场刊登公告。有关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档已经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上公布,网址分别为http://www.shclearing.com和http://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