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4-02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4年4月10日下午(星期四)15点至17点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本公司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财务总监邬瑞岗先生、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独立董事汪明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马锋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4-02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4月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东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选举张兴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选举李福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王东晓先生,委员:董事张兴明先生、董事张兴明先生、董事谢昌贤先生、董事王志军先生、独立董事汪明先生、独立董事刘雅红女士;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委员:董事张兴明先生、独立董事汪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刘雅红女士,委员:董事李福忠先生、独立汪明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汪明先生,委员:董事张兴明先生、独立董事刘雅红女士。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谢昌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刘运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治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吉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刘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邬瑞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邓一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
选举牛有山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内部审计事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子新先生、顾奋玲女士、卢德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201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07万元,利润总额10,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3.2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平稳运行,基本实现预期目标。201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07万元,利润总额10,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3万元,每股收益0.83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91,6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92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5,658,736.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565,873.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6,620,266.09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54,460,000.00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253,128.72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8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136,1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2,103,128.72元结转下年,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近年来盈利状况基本良好、目前股本规模较小,为促使公司股本规模与未来的经营发展相适应,并结合公司未来业绩、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等各方面因素,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的独立意见及《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4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具体意见及《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就本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意见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9日下午14:30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二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4日
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简历
王东晓先生:1952年出生,大专学历。自1971年参加工作,历任托克托县五申乡建筑维修队经理、内蒙古托克托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金河饲料添加剂厂厂长、华蒙金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牧种牛繁育有限公司董事。其他主要社会职务包括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等。
王东晓先生因持有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43,313,4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李福忠先生的姐夫,拟聘任董事王志军先生的父亲。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兴明先生:1964年8月出生,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对外经贸大学EMBA研究生、畜牧师。历任中国牧工商总公司职员、湖南花垣县畜牧局副局长(扶贫挂职)、安徽华巢公司肉联厂、羽绒厂副厂长(挂职)、中国牧工商总公司肉类部副经理、华蒙金河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牧股份管理与稽核部经理、华蒙金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牧股份兽药发展部总经理、中牧股份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金达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兴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福忠先生: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自198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土左旗建安公司土建队、托克托县五申乡建筑维修队,1990年加入本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福忠先生持有本公司1,374,8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为公司拟聘任董事王东晓先生的妹夫,拟聘任董事王志军先生的姨夫。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昌贤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福建闽清味精厂车间主任、福建闽清生化总厂科长、金霉素分厂厂长、福建闽清双安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正大七星抗生素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1999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谢昌贤先生持有本公司1,17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运添先生: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福建闽清双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北京正大七星抗生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经理、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1999年加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运添先生持有本公司6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志军先生:1974年3月出生,男,汉族,内蒙古托克托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王志军先生1990年至1992年,在山西省晋中地区武警支队直属二中队服役。1992年12月至今,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2012年被选为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王志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095,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为公司拟聘任董事王东晓先生之子,拟聘任董事李福忠先生的外甥。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汪明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兽医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务院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动物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兽医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北京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牧研究院院长、《中国兽医杂志》主编。历任北京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助教、讲师、中国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副教授、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
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雅红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副主任、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副主任、农业部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副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历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副院长、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兽医学院访问学者、美国密歇根大学药学院博士后研究、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常务副主任。
刘雅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元驹先生:1957年3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元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治生先生:1962年10月3日生,男,汉族,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1987年8月至1997年10月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任分公司经理、经济师;1997年11月至今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王治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吉龙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托克托县商业局,199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副主任、企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迎春先生: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生产车间副主任、主任、调度室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迎春先生持有本公司15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4%。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邬瑞岗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科员,内蒙古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加入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邬瑞岗先生持有本公司45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42%。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邓一新女士: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律师。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包头市包钢支行信贷员,工商银行包头分行资产风险管理科科员,工商银行包头分行法律事务科科长,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07年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邓一新女士持有本公司4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39%。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牛有山先生:1971年11月出生,男,汉族,宁夏盐池县人,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大学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2年7月至2001年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分行工作,曾任储蓄所主任、分理处主任、支行会计主管等。2001年3月至2008年7月,在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宁夏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等职。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任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任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牛有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4-02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4月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广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志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王志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07万元,利润总额10,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3.25万元。
《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平稳运行,基本实现预期目标。201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07万元,利润总额10,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3万元,每股收益0.83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91,6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92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5,658,736.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565,873.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6,620,266.09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54,460,000.00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253,128.72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8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136,1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2,103,128.72元结转下年,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核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十二、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4日
王志广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粮食学校财会企管教研室副主任、内蒙古兴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内蒙古亿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内蒙古岱海保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0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财务总监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王志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4-02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9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4年 4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4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 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88 | 金河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00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00元 |
议案 1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 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3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3.00元 |
议案4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议案5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6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元 |
议案7 |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7.00元 |
议案8 | 《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的议案》 | 8.00元 |
议案9 |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9.00元 |
议案10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元 |
议案11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元 |
议案1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2.00元 |
议案13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13.00元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申报股数 | 1 股 | 2 股 | 3 股 |
⑤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金河生物”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88 | 买入 | 100.00 元 | 1 股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88 | 买入 | 1.00 元 | 1 股 |
362688 | 买入 | 2.00 元 | 2 股 |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 元 | 大于 1 的整数 |
③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下午 15:00至 2014年4月29日下午 15: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邓一新
联系电话:0471-8524005
传 真:0471-8524039
联系地址:内蒙古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表 决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的议案》 | |||
9 |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13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下转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