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并参加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4年4月10日起,新增委托浙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和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2、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二、新增浙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三、通过浙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目前本公司已在浙商银行开通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9、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本次新增开通以下基金在浙商银行的转换业务:
1、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2、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自2014年4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可实现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
注:上述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四、通过浙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浙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浙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浙商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浙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参加浙商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渠道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若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实行固定费率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若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实行固定费率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六、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4、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浙商银行的有关公告。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浙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七、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