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3年7月4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6月4日、2013年7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4月2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订《东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东莞银行“玉兰理财”稳健收益系列理财宝1号理财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稳健收益系列理财宝1号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3、产品投资方向: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同业借款、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项目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计划的优先份额等。参与债权类及权益类资产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方式和通过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间接投资方式。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4、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5%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4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4年6月26日
8、产品期限:83天
9、提前赎回权:投资者在约定情况下,有权提前赎回该产品
10、提前终止权: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东莞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或提前终止单个理财期,东莞银行须在提前终止日前1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东莞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理财本金与收益风险: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保障理财本金,不保证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但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主要来源于理财期间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投资者面临理财收益低于预期甚至为零的可能。保证收益产品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
2、管理风险:理财计划投资管理人和理财资产托管银行的管理能力,会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低于预期。
3、利率风险:理财计划理财期间市场利率的变动,可能会影响到理财计划所投资资产的价值变动,继而影响到理财计划的本金和收益。
4、信托公司风险: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如因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有可能造成信托财产损失并导致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受损,发生该情况时东莞银行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向信托公司索赔,信托公司赔偿不足的,由理财计划投资者自行承担理财收益相关损失。
5、流动性风险: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6、再投资风险:理财计划在存续期内,东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计划。理财计划若被提前终止,则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限将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不可抗力风险:理财计划的推出是基于当前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理财计划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8、信息传递风险:东莞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提前赎回、提前终止及到期清算”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及时致电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28或4001196228)或到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二)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3年7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64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9月16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1.91万元。
(二)2013年7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290期(产品代码:210113029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6.28万元。
(三)2013年7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1.43万元。
(四)2013年9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76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3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86万元。
(五)2013年12月2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4029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月30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754万元。
(六)2013年12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89期产品(产品代码:210113048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7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9.64万元。
(七)2014年1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4月7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7.50万元。
(八)2014年2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92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4月15日到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的《东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