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会议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对、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目前仍然具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基本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同意对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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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就本议案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上述11项内容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1. 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或调整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 授权董事会决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各中介机构的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 授权董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非公开发行预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做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 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发行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5. 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6. 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7.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办理《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 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 上述第7至9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就本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公司拟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的条件。
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就本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诗雄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曹诗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曹诗雄先生简历附后。
曹诗雄,男,41岁,博士。工作履历如下:
2009年9月至2013年3月,中诚信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宝城期货煤炭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30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瑞茂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2013年7月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与原方案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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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因而就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已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系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较好,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79,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不超过24,800万股(含24,8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拟以现金形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郑州瑞茂通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审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79,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4,800万股(含24,8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拟以现金形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郑州瑞茂通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2014年4月8日,公司与郑州瑞茂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
郑州瑞茂通现持有本公司70.87%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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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70.87%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3年末,郑州瑞茂通总资产31.24亿元,净资产4.1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13万元,净利润9万元。
三、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79,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4,800万股(含24,8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拟以现金形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郑州瑞茂通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2014年4月8日,公司与郑州瑞茂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乙方同意按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款。
2、认购标的及认购数量
2.1. 认购标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2. 认购数量:乙方承诺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含10%),同时应确保乙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所合计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不影响甲方的上市地位(即应确保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低于10%)。
3、定价基准日、底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3.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9日。
3.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人民币11.25元(大写:壹拾壹圆贰角伍分);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3.3.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认购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3.4. 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甲方可按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4、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承诺: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5、上市地点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认购款的支付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9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1.25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郑州瑞茂通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推进本项目的成功发行,进而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股东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先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9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9日9:30~11:30、13:00~15:00
2. 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20楼会议室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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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到本公司办理与会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9:30~11:30,13:00~15:00。议案数量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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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5项下有多个子议案需表决,15.00元代表对议案15项下所有子议案进行表决,15.01元代表议案15.01,15.02元代表议案15.02,依此类推;99.00元表示所有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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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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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 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他事项
1. 与会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张靖哲
电话:0371-89988090
传真:0371-89988091
邮箱:ir@ccsoln.com
邮编:450000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公司)_______________是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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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通知,郑州瑞茂通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的本公司1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06%。
2014年4月8日,郑州瑞茂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4月8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此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06%。
截至目前,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72,223,893股的70.87%。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616,10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4%。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名称 |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住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3幢22层2203号 |
法定代表人 | 万永兴 |
成立日期 | 2010年7月26日 |
注册资本 | 36,000万元 |
主要经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10 |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4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5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5.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15.02 | 发行数量 |
15.03 | 发行方式 |
15.04 | 发行对象 |
15.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15.06 | 认购方式 |
15.07 | 限售期 |
15.08 | 募集资金用途 |
15.09 | 股票上市地点 |
15.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15.11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1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17 |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18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 | 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投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738180 | 瑞茂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1.00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4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00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
6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
7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3.00 |
14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4.00 |
15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5.00 |
15.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15.01 |
15.02 | 发行数量 | 15.02 |
15.03 | 发行方式 | 15.03 |
15.04 | 发行对象 | 15.04 |
15.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15.05 |
15.06 | 认购方式 | 15.06 |
15.07 | 限售期 | 15.07 |
15.08 | 募集资金用途 | 15.08 |
15.09 | 股票上市地点 | 15.09 |
15.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15.10 |
15.11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15.11 |
1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16.00 |
17 |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17.00 |
18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8.00 |
19 | 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9.00 |
2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20.00 |
所有议案 | 表示对以上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 | 99.00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赞成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7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
10 |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3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14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15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5.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15.02 | 发行数量 | |||
15.03 | 发行方式 | |||
15.04 | 发行对象 | |||
15.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15.06 | 认购方式 | |||
15.07 | 限售期 | |||
15.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15.09 | 股票上市地点 | |||
15.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15.11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1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17 |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18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9 | 关于公司与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