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0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到会6名。
4、会议由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467,008.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46,700.89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273,069,881.39元,减去报告期内发放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71,28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710,189.40元,按年末公司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0元现金(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不断增强内控管理的风险意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控管理自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报告内容与公司内控的实际状况一致。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从而使双方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审核批准,该所仍具有证券业审计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位,审计费用75万元。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对于公司聘请该事务所为2014年度会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位无异议,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认为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是合理的。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本次贷款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年利率10.95%,用于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友谊时代广场项目的工程项目开发。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贷款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4年4月20日任期届满,根据大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由六人组成,董事候选人为田益群先生、杜善津先生、孙锡娟女士,聘请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源山先生、张启銮先生、李秉祥先生。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田益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杜善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锡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源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启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秉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大连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予以公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对即将离任的独立董事赵彦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赵彦志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田益群先生、杜善津先生、孙锡娟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李源山先生、张启銮先生、李秉祥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证监局审查。
独立董事:赵彦志 李源山 张启銮
10、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
以上1、2、3、4、7、9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益群, 1955年出生,男,研究生,1995年6月至今任大连富丽华大酒店董事长,2002年6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7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善津, 1955年出生,男,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0年8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9月至2002年6月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锡娟,1965年出生,女,研究生结业,会计师,2000年至2005年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5年至2007年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3年至2011年4月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兼任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4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2年3月至今兼任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源山,1938年出生,男,大学,2001年8月至今任辽宁省体改研究会常务理事,2001年至今任大连体改研究会会长,2001年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2003年1月至今任大连上市公司协会顾问,现任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启銮,男,1957年7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1987年至1988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宾汉顿分校管理学院访问学者。1994年起先后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管理学院党委委员、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证券与期货研究中心副主任。2010年9月至今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2002年至今,先后任大连国际、大橡塑、大连金牛、瓦轴B股、大连友谊独立董事。
李秉祥,男,1958年9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金融学博士;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任东北财经大学MBA学院教授、论文协调人;1999年至2000年任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金融系高级访问学者;1998年8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兼任东北财经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2008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海会计学院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课程培训,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0年8月参加上海会计学院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续)课程培训;2008年5月至2014年4月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秉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0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桂香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讨论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4年4月20日任期届满,经大股东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及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第七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监事候选人为张桂香女士、于进伟先生、方雷先生,其中于进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监事。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桂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方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于进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1、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3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共形成决议3个,上述决议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关联交易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单,并按规定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8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桂香,1957年出生,女,研究生,统计师,1992年至1996年任大连糖酒副食集团公司综合业务处长;1996年至2000年任大连市百货公司总会计师;2000年至2002年任大连市百货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于进伟,1970年出生,男,本科,政工师,1992年至2005年任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干事,2005年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08年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雷,1982出生,男,本科,会计师, 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友谊春柳购物中心财务会计、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2012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000679 证券简称:大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1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3、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大连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予以公布。
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至6项议案采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7、8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流通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须持《委托授权书》,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5日(法定休假除外)
上午9:00—下午4:30
3、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
联系人:王士民
电话:0411—82802712
传真:0411—82650892
邮编:11600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二 |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三 |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
议案四 | 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五 | 审议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
议案六 | 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 |||
累积投票制议案 | 投票数 | |||
议案七 | 《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 |||
7.1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董事候选人田益群先生 | |||
7.2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董事候选人杜善津先生 | |||
7.3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董事候选人孙锡娟女士 | |||
7.4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源山先生 | |||
7.5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启銮先生 | |||
7.6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祥先生 | |||
议案八 | 《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 |||
8.1 | 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监事候选人张桂香女士 | |||
8.2 | 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监事候选人方雷先生 |
说明: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签名处”签名。若经股东签名而表决栏中为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权无效。
2、对累积投票选举董事、监事表决,请在投票栏上填写同意的股数,所填股数以自己所持最高股数为限,多出无效。
3、空白票为废票。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1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本次贷款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年利率10.95%,用于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友谊时代广场项目的工程项目开发。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贷款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98号招贤大厦4层408号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杜善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13年 | 39,514 | 30,448 | 9,066 | 0 | -747 | -747 |
2014年一季度 | 45,055 | 36,328 | 8,727 | 0 | -340 | -340 |
截止到目前,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2、企业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成立日期:2000年2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涛
注册资本:6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股权结构: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15%股份、北京达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54%股份、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持有9.23%股份、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23%股份、河北国信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69%股份、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69%股份、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16%股份、北京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31%股份。
截至2012年末,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首创证券自有资产77.59亿元,净资产20.17亿元,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2亿元。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方:
委托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工协作行
借款人: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 2亿元;
3、借款用途:邯郸友谊时代广场项目的工程项目开发;
4、借款期限:为12个月;
5、借款利率: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协商,本合同借款利率按固定利率,执行年利率10.95%,借款期间不因国家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6、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信用贷款,担保人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合同的实施将有助于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友谊时代广场项目的施工与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地产业态与零售业务的开展,为项目正常运营提供保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