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05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晓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38,949,006.0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任意盈余公积金共71,684,701.8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32,389,082.59元,减去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77,988,420.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1,664,966.8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红利140,379,156.00元,结余的381,285,810.83元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2014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邹吉昌先生已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现提名刘京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京建,男,60岁,本科,中共党员,研究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深圳仁达信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书记、副院长,现已退休。刘京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刘京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锐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2032万元,合计出资4064万元参与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计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为周谷堆大兴农批市场配套商铺的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由控股子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周谷堆大兴农批市场配套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5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购房人与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产抵押登记办妥之日止。本次最高额担保额度可在项目建设期间滚动使用,直至可售房产全部建成销售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二、三、四、七、八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0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陈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充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参股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构成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公平,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经营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为周谷堆大兴农批市场配套商铺的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一、二、三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09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89号金座A2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89号金座A2405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89号金座A2405
邮编:230088
联系人:刘速超、杨志春
联系电话:(0551)65771035 65771037
传真:(0551)65771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向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4 | 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 |||
6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1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子公司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家福超市”),拟与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对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兴泰小贷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亿元增加至2亿元。其中,本公司及合家福超市合计出资4064万元,认购新增4000万股股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
(二)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本公司董事陈锐先生系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泰小贷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以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以赞成10票、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于投资参股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锐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但尚需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兴泰小贷公司现有股东,均为安徽省及合肥市国有独资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6楼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4.注册资本:50,000万
5.经营范围:产业投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资产管理;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信用评级、社会(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信用教育咨询,信用咨询;房屋租赁。
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年20日,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合肥兴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合肥兴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国有独资公司。近年来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较为稳健,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15.57亿元,净资产8.95亿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净利润4495万元。
由于本公司董事陈锐先生同时担任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安徽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潜山路1469号1508室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东平
4.注册资本:8,000万
5.经营范围:报业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房地产投资及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设计;企业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报刊和其它媒体的广告代理,图文设计和制作;会展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三)安徽报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安徽报业大厦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江海波
4.注册资本:1,600万
5.经营范围:传媒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租赁;文化艺术交流;广告代理、制作;商务咨询;物业管理。
(四)合肥报业传媒集团
合肥报业传媒集团系事业单位,位于合肥市临泉中路,法定代表人甄奎。
(五)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24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甄奎
4.注册资本:5,000万
5.经营范围:印刷。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公关礼仪服务;印刷材料及器材、工艺美术品销售;印刷(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报刊发行,道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文化传播及相关咨询、策划;数据库直复营销(除专项审批);科技开发;家政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教育投资;实业投资;新媒体网站开发、建设。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纺织品、工艺礼品、电脑及配件、通讯器材、办公用品、厨具、文体用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汽车用品等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六)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14-20轴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世荣
4.注册资本:10,000万
5.经营范围:区政府授权对国有资产经营的投资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及公益性项目融资投资,房屋租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投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本公司及合家福超市分别出资2032万元,合计出资4064万元。
2、标的公司及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兴泰小贷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是经安徽省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国有全资小额贷款公司,现注册资本1亿元。成立近两年来,兴泰小贷公司累计向200多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投放信贷资金5.8亿元。截至2013年末,兴泰小贷公司总资产14541.72万元,净资产11159.68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83.72万元,净利润937.39万元。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兴泰小贷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增资前(万股) | 新增股数 | 增资后(万股) |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50% | 1,000 | 6,000 | 30% |
安徽报业传媒集团 有限公司 | 1,000 | 10% | 1,000 | 2,000 | 10% |
安徽报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10% | 1,000 | 2,000 | 10% |
合肥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10% | 1,000 | 2,000 | 10% |
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 1,000 | 10% | 1,000 | 2,000 | 10% |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10% | 1,000 | 2,000 | 10%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00 | 2,000 | 10% |
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00 | 2,000 | 10% |
合计 | 10,000 | 100% | 10,000 | 20,000 | 100%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扩股按照兴泰小贷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且累积未分配利润分配后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根据安徽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皖永安审字[2014]第20号),兴泰小贷公司净资产11159.68万元,累积未分配利润1031.73万元,取整扣除累积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后的净资产值为10159.68万元,每股净资产1.016元。
本次增资即按照1.016元/股,由新老股东按照认购股数现金出资,定价方式客观、公平。
五、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合家福超市分别现金出资2032万元,合计出资4064万元。本次兴泰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公司及其他原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2.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本次增资完成后,兴泰小贷公司将依法增选本公司副董事长戴登安先生担任董事职务。
六、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是公司加快转型、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拓宽投资发展渠道,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依托小额贷款业务,更好服务供应链上游客户需求,优化整合供应链资源,增强相互业务依存度,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水平。
2.存在的风险
公司供应链上游客户的资金需求,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开发设计契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均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本次投资效果产生影响。此外,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重点加强风险防控,有效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客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参股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谋求新型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强化实体经营和虚拟金融相结合,能够有效扩展业务领域,巩固深化与供应商等业务合作,促进各方互动发展、合作共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雷达、陈国欣、李明发、邹吉昌先生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投资有利于拓展投资发展渠道,谋求新型投资收益,发挥供应链资源优势,增强实体经营与虚拟金融互动,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其他
1.本次投资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尚需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1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投资运营的周谷堆大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部分配套商铺现已达到预售条件,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同意由控股子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周谷堆置业公司”)为购买配套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5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购房人与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产抵押登记办妥之日止。本次最高额担保额度可在项目建设期间滚动使用,直至可售房产全部建成销售完毕。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对象没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市场项目配套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但不包括本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为周谷堆置业公司,被担保人为购买合肥周谷堆置业公司开发的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市场项目配套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5亿元,担保责任期间为自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办妥时止。在此期间借款人未发生违约行为,届时本公司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周谷堆置业公司将在本次担保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根据上述担保主要内容为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出具担保函或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周谷堆置业公司此次为按揭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责任担保,系周谷堆新市场正常建设和运营需要,且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对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较小,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对象不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以上担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且发生于被本公司收购前,系历史遗留问题。其中: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原蚌埠市百货大楼,于2003年被本公司收购)于2001年为蚌埠市化工总公司1119.8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控股比例86%,实际担保额963万元)。2014年1月22日,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出具《关于原蚌埠市百货大楼为蚌埠市化工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的说明》,说明蚌埠市化工总公司正在办理改制有关手续,相关银行贷款正在申请办理核销和债务重组,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再次承诺“此项担保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201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大乐普生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安徽乐普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乐普生商厦”)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诉海南乐普生百货有限公司(借款人)、乐普生商厦(保证人)借款合同纠纷,要求乐普生商厦对海南乐普生百货有限公司2003年时的借款5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尚未一审判决。
乐普生商厦是公司于2008年、2011年先后两次按60%、40%股权比例收购完成的子公司。该笔担保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之前,公司并不知情。但为充分维护公司利益,消除或有负债风险,公司于2008年、2011年收购乐普生商厦股权之时,均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明确设定风险应对条款,即如因乐普生商厦存在债务、诉讼、担保等或有负债给本公司或者乐普生商厦造成损失,股权转让方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及乐普生商厦收购前原实际控制人王义先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将依据该案件进展情况,如因本次担保导致乐普生商厦遭受损失,公司及乐普生商厦将向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王义先生行使追偿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情况。
六、其他
1、本次担保对应的按揭贷款客户的借款合同尚在办理过程中,存在部分客户按揭贷款不能获得银行批准的可能。
2、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具体披露。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