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20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2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564%,涉及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名,其中一名为法人股东,2名为自然人股东。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1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41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网下配售27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080万股,发行价格为86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1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080万股股票于2011年4月12日起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总计为4,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350万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1)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5,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8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完成实施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5,350万股变更为10,700万股。
(2)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完成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0,700万股变更为21,400万股。
(3)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授予日2013年3月4日向激励对象合计119名授予限制性激励股票586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13年3月2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21,400万股增加至21,986万股。
(4)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2013年3月20日总股本21,9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完成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1,986万股变更为43,972万股。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授予日2013年7月19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13年8月2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3,972万股增加至44,102万股。
(6)2013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原激励对象刘小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共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刘小能先生所持有的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4,102万股减少至44,099万股。
(三)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1)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网下发行的股票自公司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即2011年4月12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网下发行的股票合计270万股已于2011年7月12日上市流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350.7万股于2014年4月9日上市流通。详情可见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四)目前股本情况
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44,099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项(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329,603,000 | 74.74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40,000,000 | 54,42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80,000,000 | 18.1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483,000 | 2.15 |
高管锁定股 | 120,000 | 0.03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11,387,000 | 25.26 |
三、总股本 | 440,990,000 | 100.00 |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江淦钧和柯建生同时承诺: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职务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遵守前款股份锁定承诺外,另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其他股东SOHA LIMITED 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SOHA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SOHA 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正常履行了各自做出的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4月14日。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2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4,099万股的72.564%,涉及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名(其中1名为法人股东,2名为自然人股东)。具体信息请见下表: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江淦钧 | 120,000,000 | 120,000,000 | 见注1 |
2 | 柯建生 | 120,000,000 | 120,000,000 | 见注1 |
3 | SOHA LIMITED | 80,000,000 | 80,000,000 | |
合 计 | 320,000,000 | 320,000,000 |
注1:目前在公司,江淦钧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柯建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