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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4-010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顾客第一、保证满意”的服务承诺,脚踏实地、稳健经营,下大力气做好门店整合及升级工作,对华东地区亏损门店及福建省内扭亏无望的门店进行较大力度的关店处理,同时对丰泽店等主力门店进行升级装修,力争为顾客营造舒适满意的购物环境;在电子商务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公司积极从传统零售向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变,以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为公司战略目标;同时,公司尝试多元化经营即加大商业地产投资力度,力争与主业形成产业优势互补。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79,716,543.3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278,109.15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8.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869,238.7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3.04%。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14家,关停16家,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门店总数为121家,其中百货8家(经营总面积约11.47万平方米)、百货超市综合体1家(经营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超市112家(其中6,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共49家);公司连锁门店面积超过86万平方米,平均单店面积达7,170平方米。

    (2)报告期内公司行业状况分析

    报告期,面对错综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国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改革促调整,以调整促发展,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3年国内市场需求仍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平稳但增速减缓,达到23.44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2 个百分点,其中商品零售总额20.89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6%。福建省内,2013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50.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商品零售总额7,186.60亿元,同比增长14.6%。

    2012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物价上涨和对经济前景不确定性以及网络零售等新兴零售模式的快速发展扩张等影响,零售业态结构、经营模式乃至整体格局出现了新的调整变化,连锁零售企业普遍出现明显的销售增长乏力情况,传统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受到冲击。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加上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着力于释放内需潜力、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服务消费和信息消费,以及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和城镇化的推进,未来中国消费市场仍将会表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未来,零售企业将加快转型升级,实体与网络零售加快融合,通过全渠道、复合型、差异化经营,加强供应链管理,跨区域并购重组,加快业态创新、品牌建设以及绿色循环发展,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与整体质量水平。

    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优化和调整刷卡手续费按照有利于鼓励消费、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适当下调部分偏高刷卡手续费标准,减轻商户负担,方便群众持卡消费,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2013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提出要着力释放内需潜力,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和服务消费;2013年5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交通物流业将降低费用;2013年8月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的目标;2013年10月17日,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贸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内贸规划工作目标,为推动内贸管理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各类内贸规划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国内贸易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实施意见;2013年10月31日,商务部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和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3)经营成果分析

    2013年公司拟新增12家连锁门店,实际开店14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储备发展项目以确保企业发展后劲。

    其余未达计划目标的说明:

    受经济结构调整和外需疲软的影响,我国经济呈低速增长态势;居民收入增速趋缓,消费意愿普遍不强;网上零售快速增长,对实体零售业务的冲击进一步显现;传统零售商同质化严重,竞争日趋激烈;本年度受华东区域亏损影响,公司对发展预期不佳的门店实行关店处理,部分主力门店重装等致使未达计划目标。

    (4)核心竞争力分析

    ①长期规范经营形成的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积累了丰富的连锁经营管理的经验,“新华都”品牌在福建省内的消费者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的区域龙头地位正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作为一家区域零售连锁龙头企业,凭借在当地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公司对当地消费者的需求及需求变化有着较深的了解和把握,因此能够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加符合其购物习惯的商品与服务。

    ②突出的区域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作为福建省零售连锁龙头企业,无论与当地其他零售企业或与外资零售商相比,均具备了区域规模优势。公司长期扎根福建市场,在福建省经济最发达的“闽南金三角”的泉州和漳州,公司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同时在三明、龙岩地区,也保持领先发展态势,从而形成了本土先发的优势。

    ③百货业态与超市业态互补相得益彰

    公司是国内较早以开设“大卖场+百货店”组合构建购物中心的零售企业,在与国营百货公司长期正面竞争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与单纯的超市相比,“大卖场+百货店”组合使得消费者可以“一次购足”所需商品,吸引追求品质、时尚的顾客群体。百货业态与超市业态互相补充,有利于公司占领区域市场中的商业制高点,实现多业态发展,确立在特定区域的领先地位。

    ④传统零售与电子商务积极融合

    受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扩张等影响,零售业态结构、经营模式乃至整体格局都出现了新的调整变化,为此,公司积极从传统零售向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变,与阿里巴巴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以B2B为电子商务战略的突破口,打造O2O商业模式和消费者心智,同时在B2C方面将继续与阿里巴巴或其他同类型互联网企业合作,以完善公司的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公司传统零售与电子商务的全面融合。

    ⑤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界定清晰,避免了许多民营企业创始合伙人之间的冲突和震荡,使管理团队得以长期稳定,并且养成了系统的经理人文化。

    (5)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公司将坚持规范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充分利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在规范中稳步成长,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公司将坚持以大卖场为主,综合超市、百货为辅的业态发展策略,自行开设新店与收购并重的扩张策略。

    公司将坚持区域集中化原则,做透、做大海峡西岸零售市场,在确保区域龙头地位的同时,逐步进行跨区域发展,成为国内最有竞争力的跨区域经营连锁企业之一。

    公司将积极从传统零售向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变,以B2B为电子商务战略的突破口,打造O2O商业模式和消费者心智,加大B2C合作与投资力度,以完善公司的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公司传统零售与电子商务的全面融合。

    (6)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

    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为: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力争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万元。2014年拟新增10家连锁门店。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公司出资设立赣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607021100016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0元,公司出资5,000,000.00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形。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股票代码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严冰戴文增
    电话0591-87987972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0591-87987982
    电子信箱CIO@nhd.com.cncounselor@nhd.com.cn

     2013年201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1年
    营业收入(元)7,379,716,543.396,662,464,126.8410.77%5,686,514,55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6,278,109.15159,534,137.24-248.11%145,666,22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81,869,238.73136,699,821.66-233.04%137,857,25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5,707,997.61463,154,108.74-62.06%475,147,116.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3-246.67%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3-246.67%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12.89%-32.98%22.66%
     2013年末201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1年末
    总资产(元)3,792,196,230.543,397,122,771.1611.63%2,833,307,18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37,248,171.031,320,072,539.11-21.42%1,167,551,877.19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19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4,97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09%227,891,93416,391,934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81%42,282,0000  
    林汉文境内自然人4.72%25,549,7560  
    陈双玉境内自然人4.67%25,275,1000  
    陈发树境内自然人2.02%10,927,95610,927,956  
    陈志勇境内自然人1.9%10,312,9000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2%5,500,0000  
    林宗杰境内自然人0.91%4,950,3840  
    天津六禾碧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81%4,400,0000  
    刘晓初境内自然人0.74%4,004,16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和陈志勇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项 目2013年201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总收入7,379,716,543.396,662,464,126.8410.77
    营业成本5,925,014,991.815,307,372,057.4511.64
    三项费用1,512,809,489.861,125,519,288.0934.41
    利润总额-190,170,807.93200,983,884.64-19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278,109.15159,534,137.24-24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707,997.61463,154,108.74-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