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4-014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8楼会议厅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4,615,91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3772 |
(三)本次会议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文坚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44,473,209(二亿四千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二百零九)股
占99.9417%
反对:2,708(二千七百零八)股
占0.0011%
弃权:140,001(十四万零一)股
占0.0572%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38,119,357(二亿三千八百一十一万九千三百五十七)股
占97.3442%
反对:6,356,560(六百三十五万六千五百六十)股
占2.5986%
弃权:140,001(十四万零一)股
占0.0572%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44,473,209(二亿四千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二百零九)股
占99.9417%
反对:2,708(二千七百零八)股
占0.0011%
弃权:140,001(十四万零一)股
占0.0572%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44,471,209(二亿四千四百四十七万一千二百零九)股
占99.9408%
反对:2,708(二千七百零八)股
占0.0011%
弃权:142,001(十四万二千零一)股
占0.058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1元现金红利(含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44,454,909(二亿四千四百四十五万四千九百零九)股
占99.9342%
反对:145,008(十四万五千零八)股
占0.0593%
弃权:16,001(一万六千零一)股
占0.0065%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44,471,209(二亿四千四百四十七万一千二百零九)股
占99.9408%
反对:142,708(十四万二千七百零八)股
占0.0583%
弃权:2,001(二千零一)股
占0.0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特别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4,615,918(二亿四千四百六十一万五千九百一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44,455,309(二亿四千四百四十五万五千三百零九)股
占99.9343%
反对:2,708(二千七百零八)股
占0.0011%
弃权:157,901(十五万七千九百零一)股
占0.0646%
(八)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达健、杨继伟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4-01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
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和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数量为76,500股,价款为人民币836,910元。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邮编:200082
联系电话:021-25016000-6203
联系人:丁成刚
传真:021-65129748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4-01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0日下午在公司欧陆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书面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文坚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长长期奖励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本议案。董事谢文坚回避表决。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为进一步调整完善并细化董事长长期奖励安排,特制定《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长长期奖励方案》。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长长期奖励方案》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方案。独立董事意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一。《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请另见本日公告(临2014-01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长长期奖励方案》;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4-017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分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有关决议,公司拟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8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长长期奖励方案》。
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4-016)。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
车费;
(三)联系地址:上海保定路527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联系人:蒋文
(五)联系电话:021—25016050
传真:021—65129748
邮编:20008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长长期奖励方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