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进展的公告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4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1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2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4年4月10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井东京”)、株式会社 アーネスト(以下简称“HONEST”),一致认为三方进行技术、资本与资源的全面合作,以中国武汉为基地,共同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事业(以下简称”本事业”),构造国际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再造产业体系,符合三方的共同战略利益,符合中国政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为了开展对本事业的可行性、经济性的研究(以下简称“本研究”),探讨以格林美作为第一股东,HONEST和三井东京以输入技术、资本为主的合作方式于武汉市成立三方合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中国汽车零部件再造事业武汉基地的发展,三方共同签署本意向书。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还有待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当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饭岛彰己

      注册地: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1丁目2番1号

      注册资金:341,481,648,946日元

      主营业务:钢铁制品、金属资源、基础设施项目、机械与运输系统、化学品、能源、食粮、食品事业、消费服务、新一代?职能推进

      2、株式会社 アーネスト

      注册地:日本国琦玉县吉川市会野谷1丁目173番1号

      法定代表人:永塚政义

      注册资金:15,125.5万日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再生制造、销售、出口、汽车旧零部件的出口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本研究的内容

      (1)本意向书当事方应为本研究的目的,合作开展下述工作:

      ①市场分析(对以武汉市为中心的湖北省及周边省市报废汽车的供需前景、再制造原材料的采购、再制造后的零部件的销售对象、销售市场进行分析);

      ②政策支持?法律调查(汽车循环利用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各种审批许可手续);

      ③成本分析(土地、设备、资材、技术、人工费、公用设施收费等);

      ④收益分析(收益、现金流、投资回报及其他);

      ⑤业务运营模式的研究(业务内容、公司设立形态、合作伙伴及各方的出资比例、公司章程等);

      ⑥上述各项所附带的相关事项。

      (2)本意向书当事方共同出具④⑤涉及的事业计划报告,共享报告内容,以便于各本意向书当事方决策时所依据。

      (3)待本意向书当事方对发展目标、效益分析以及合作方式均已确认后, 共同探讨合资公司成立的具体事宜。

      2、知识产权归属及其他

      (1)本意向书当事方同意,与本秘密信息相关的著作权以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由披露方独占享有。

      (2)与本可行性研究过程中产生之著作、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有技术以及其他技术成果(下称“本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由本意向书当事方共有,除非另有合意,其份额皆均等。

      (3)在对基于上一款的规定成为本意向书当事方共有的本成果进行事业化时,本意向书当事方应按经事先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合意实施事业化。

      3、有效期:本意向书有效期为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1年。

      4、与本意向书相关而在本意向书当事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无法由本意向书当事方通过协商予以解决的,应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按该仲裁中心之仲裁规则通过仲裁予以解决。

      5、本意向书自当事方签字后生效,本意向书的中日文本应具有同等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三井东京是世界最大的综合商社之一,公司携手三井东京,打开与世界巨头携手共建循环产业之路。HONEST为日本汽车零部件再造领域优势企业。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可以有效打通格林美报废汽车综合利用到汽车零部件再造的报废汽车产业链,有效整合国际国内技术,推动格林美报废汽车产业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提升格林美报废汽车产业链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还有待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另外,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支持和项目报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四月十日

      备查文件:

      《合作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