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告编号为14-07《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14年4月9日,公司股东黄培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核查,公司股东黄培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0,9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8项提案。
除增加上述一个临时提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5、出席对象:
(1)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权益派发预案》提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提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提案。
7、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8、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提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以上1-6项内容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7项内容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监事会决议公告。第8项内容详见2014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
2、邮政编码:518057
3、会议联系电话:0755-86578985 0755-26951598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5、联系人:张重程 熊小菊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提案序号 | 提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 |||
2 | 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案。 | |||
3 | 审议关于《2013年度权益派发预案》提案。 | |||
4 | 审议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案。 | |||
5 | 审议关于《2014年度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提案。 | |||
6 | 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提案。 | |||
7 | 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 |||
8 | 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提案。 |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兰艳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 18号)文件的要求,兰艳泽女士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兰艳泽女士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兰艳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兰艳泽女士的辞职报告需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在此之前,兰艳泽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兰艳泽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兰艳泽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