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4年3月28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4年4月9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5,327,968,493.17元,营业利润333,107,565.36元,利润总额348,522,173.1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628,517.16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94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共计分配71,070,000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130万元。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50万元。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在关联董事赖振元先生、赖朝辉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及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14年度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贷款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累计短期贷款总额不超过70 亿元人民币,若短期融资额度在上述两总额范围以内,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不需逐项再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1、为支持境外子公司——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及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业务,同意在最高时点余额人民币4.09亿元的范围内,为其在本议案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不晚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签订的各类银行融资或保函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表:
■
特别提示:上述境外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同意为境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及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议案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不晚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签订的最高时点余额人民币21亿元范围内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担保情况如下:
拟为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指定办理业务银行的均为暂定,届时具体情况若发生变化的,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相应调整具体办理业务的银行。
特别提示:上表控股子(孙)公司资产负债率在向银行借款时点可能存在超过70%的情形。
3、截止2014年4月9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0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643.49万元;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4、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5、本次担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效力担保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以及具体为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方案,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召开时间不晚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即公司2014年5月6日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最高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所有担保事项的额度(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最高额度是指该家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最高时点担保余额,而非发生额)均受本次议案所述最高额度的限制。如最高时点余额超过本次议案所述额度及明细分类额度,均应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原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延续至2014年5月6日之后还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担保额,也均应包括在本次议案所述总额范围内。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副总经理周敬德先生退休离职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周敬德先生因已达退休年龄,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公司董事会对周敬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周旭林先生工作调动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特委任周旭林先生担任区域分公司总经理职务,负责拓展业务,发展区域分公司。鉴于区域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长期在外地开展工作,难以兼顾副总经理职务的职责和义务,故周旭林先生担任区域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旭林先生在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高管职务名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原来职务名称“总经理”更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更改为“副总裁”。同时,相应将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中“总经理”更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更改为“副总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设立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新农村建设等(如与工商登记不符,以工商登记为准)。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与公司资金状况分期缴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使用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本次董事会第一、三、四、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五、十七、十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事项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3、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4、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5、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6、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7、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8、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币种:人民币):
■
● 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4年4月9日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643.4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
(二)被担保方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境内控股子(孙)公司
财务部根据公司往年对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的2014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上述子(孙)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规划,科学合理地估算了一个周期注公司需要为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情况,约21亿元人民币。
2、境外控股子公司
公司国际部会同财务部,通过对境外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分析,结合其具体业务开展需要,科学合理地估算了公司在一个周期注需要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情况,折合人民币约4.09亿元。
注:一个周期是指:审议担保的议案经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不能晚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具体业务手续办理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五)本次担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效力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以及具体为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方案,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即公司2014年5月6日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最高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发生的所有担保事项的额度均受本次议案所述最高额度的限制。如超过本次议案所述额度,应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原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延续至2014年5月6日之后还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担保额,也均应包括在本次议案所述总额范围内。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4月9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0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643.49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四、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告所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获得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在一个周期范围内公司为境内控股子(孙)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及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为21亿元人民币;同意在一个周期内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及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4.09亿元。只要正在执行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所列明细范围内,可不再需要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主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新农村建设等的全资子公司。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本公司全资投资设立,不存在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暂未定,届时以工商局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与公司资金状况分期缴纳。
4、注册地:上海市
5、业务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新农村建设等。如与工商登记不符,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国家提出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背景下,公司拟成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专营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推动公司不断发展。
2、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着公司管理、资源配置、公司文化、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立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3、本次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有一个培育期,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元”)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使用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1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14年3月28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4年4月9日下午1:00 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监事赖祖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审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5,327,968,493.17元,营业利润333,107,565.36元,利润总额348,522,173.1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628,517.16元。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13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3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14年度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副总经理周敬德先生退休离职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周旭林先生工作调动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高管职务名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1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逸仙路180号上海宝隆美爵酒店三楼荟仁厅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期:2014年5月6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上海市逸仙路180号上海宝隆美爵酒店三楼荟仁厅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内容详细请参见公司201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3、邀请律师进行现场法律见证。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14年4月30日、5月4日、5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14年4月30日、5月4日、5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时前至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4、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逸仙路768号龙元建设证券部
邮编:200434
联系人:罗 星、李 茜
电话:021-65615689;021-65179810-507 传真:021-65615689
五、交通路线提示
1、市区公交、轨道交通:地铁3号线(大柏树站下,步行约十五分钟左右),公交100路、116路、118路、502路、51路、52路(逸仙路纪念路站下,步行约5分钟左右)。
2、自驾车路线图:具体地理位置如下图所示
■
.六、其他事宜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附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拟为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境外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 | 业务银行 |
1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17,500.00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22,500.00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3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900.00 | 中国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
合计 | 40,900.00 | —— |
序号 | 被担保单位 | 业务银行 | 担保额度 |
1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宝山支行 | 10,000.00 |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 10,000.00 |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5,000.00 | ||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 12,000.00 | ||
小计 | 47,000.00 | ||
2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萧山支行 | 6,000.00 |
工行萧山江南支行 | 5,000.00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5,000.00 |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2,000.00 | ||
小计 | 38,000.00 | ||
3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杭州文晖支行 | 20,000.00 |
中信银行杭州海创园支行 | 3,000.00 |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7,000.00 | ||
小计 | 50,000.00 | ||
4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4,000.00 |
招行上海虹口体育场支行 | 5,000.00 | ||
民生银行上海曹阳支行 | 3,000.00 | ||
交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 3,000.00 | ||
小计 | 25,000.00 | ||
5 |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0,000.00 |
合 计 | —— | 210,000.00 |
担保对象 | 本次拟为其担保金额(万元) | 本次前累计为 其担保余额(万元)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7,000.00 | 958.62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8,000.00 | 9,075.04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000.00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5,000.00 | 6,950.00 |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17,500.00 | 16,443.93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22,500.00 | 16,368.78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900.00 | 847.11 |
序号 | 担保对象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与本公司关系 | 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 |
1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赖振元 | 建筑施工 | 10,000.00 | 工程总承包(一级);室内装潢;房屋设备安装;钻孔管注桩;园林绿化,销售建筑材料等。 | 控股子公司 | 93.46 |
2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朱总明 | 建筑施工 | 10,080.00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网架工程等。 | 全资孙公司 | 100 |
3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临安市 | 赖朝辉 | 开发建设 | 10,000.00 | 对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开发、建设、经营。 | 控股孙公司 | 51 |
4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朱总明 | 建筑施工 | 5,000.00 | 建筑幕墙设计、制作、施工等。 | 控股孙公司 | 80 |
5 |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奉化市 | 赖朝辉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0 |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 | 全资子公司 | 100 |
6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肖坚武 | 房地产开发 | 美元500 | 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食、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 | 全资子公司 | 100 |
7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菲律宾 | 柏长永 | 建筑施工 | 菲律宾比索934 | 建筑、建设、土木工程、建筑装饰等。 | 控股子公司 | 99.99 |
8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戴红忠 | 建筑施工 | 泰铢702 | 建筑、建设、土木工程、建筑装饰等。 | 全资子公司 | 100 |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8,188.76 | 23,420.94 | 66,283.26 | 671.13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7,428.63 | -6,807.48 | 40,159.96 | -1,989.74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38,426.34 | 9,535.00 | 0.00 | -5.71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5,140.06 | -4,544.79 | 26,742.02 | -1,672.74 |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 25,549.65 | 20,018.60 | 0.00 | 5.16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38,152.75 | -3,227.81 | 6,085.51 | -1,694.22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23,146.75 | -467.54 | 6,822.76 | -1,989.36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19.42 | -2,002.09 | - | -12.68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3 |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否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6 | 《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7 |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8 | 《关于办理2014年度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 否 |
9 |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 否 |
10 |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 否 |
11 | 《关于更改高管职务名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是 |
12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否 |
13 | 《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否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办理2014年度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 |||
9 |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 |||
10 |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更改高管职务名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13 | 《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