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2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蒋光勇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会议出席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审议免去蒋光勇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蒋光勇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2、通过《关于审议关联自然人拟向公司购买土地及房产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一致通过出售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高沙三街22号旧厂房。经江门市天顺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天地(估)字[2014]B1-001号土地估价报告、江天[2014]房估字第C4-001号文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总估价为939万元。独立董事张海坚拟出价950万元购买上述房产(现金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土地及房产目前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低价出售房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交交易手续(土地、房产户籍转移以及税务缴纳)将委托公司职工陈学东代为办理。关联交易切实发生后另行披露具体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张海坚回避本议案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2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海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海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张海坚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海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仍占董事总人数1/3以上,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合适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张海坚董事的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张海坚董事仍将在2014年4月22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张海紧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2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刊登。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
2014年4月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田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3%)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案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
鉴于独立董事张海坚先生已于2014年4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书,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人推荐孙莹先生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审议关于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田畴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增加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并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公布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刊登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1、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增加第(9)项议案:审议《关于聘任孙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的其他所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1、孙莹先生简历
2、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改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附 件 孙莹个人简历
孙莹,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在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品质管理工作;2000年5月至2002年4月,曾任开平宝德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插件部主管、装配部主管;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曾任江门吉华光电精密有限公司注塑部主任、封装事业部经理、资材部协理;2012年6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配部经理,现任公司制造总监兼副总经理。
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3年利润分配方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告》的议案
(8)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孙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2月27日、2014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德祥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31
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2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
向公司购买土地及房产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出售高沙三街22号旧厂房》的议案。经江门市天顺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天地(估)字[2014]B1-001号土地估价报告、江天[2014]房估字第C4-001号文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出售土地及房产总估价为939万元。公司关联人张海坚先生以目前市场销售价格向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及房产。
张海坚先生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信息披露。
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联自然人拟向公司购买土地及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海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海坚,男,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江门市蓬江区北街加工区高沙三街22号土地”,工业用地,占地面积7974平方米,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7.08年,单位面积地价750元/平方米,总地价5980500元(评估)。
2、“江门市蓬江区高沙三街22号厂区综合楼及仓库全部”,原用途为综合楼及仓库,建筑面积2249.52平方米,于1990年竣工,地上建筑物市场价格为700元/平方米,总价格1574664元(评估)。
3、“江门市蓬江区高沙三街22号厂区泡沫车间全部”,原用途为泡沫车间,建筑面积2824.16平方米,于1991年竣工,地上建筑物市场价格为650元/平方米,总价格1835704元(评估)。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土地及房产出具的评估价报告及目前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人不享受任何公司优惠政策。关联人将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方式付清房产购买款。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土地及房产系其个人投资行为,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进行关联关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不良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5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该土地及房产目前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政策,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2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告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中“增加第(9)项议案:审议《关于聘任孙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所拟聘任董事姓名存在差错,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增加第(9)项议案:审议《关于聘任孙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更正后
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增加第(9)项议案:审议《关于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并向投资者致歉!
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改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附 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3年利润分配方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告》的议案
(8)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2月27日、2014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德祥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31
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免去蒋光勇副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免去蒋光勇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提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免去蒋光勇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土地及房产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该土地及房产目前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政策,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 曾宪纲 沈 健
陈咏梅 张海坚
日 期: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