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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4-00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基本情况

    马依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的煤炭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法定代表人:易国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与销售(仅供筹建使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煤化工产品销售、煤矿用品生产销售。

    马依公司各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持有注册资本数额(万元)所占比例(%)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43,55067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4,95023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6,50010
    总 计65,000100

    二、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同意马依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人民币,追加注册资本金后,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5,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42)。

    截止2014年3月,马依公司各股东追加的注册资本金为27,000万元人民币,马依公司股东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放弃应注入马依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资本金的权利。具体注资情况如下:

    1、本公司因持有其67%的股权,已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20,100万元人民币;

    2、马依公司股东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3%的股权,已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6,900万元人民币;

    3、马依公司股东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有其10%的股权,由于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放弃应注入马依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资本金的权利,因此其同意马依公司按各股东实际出资额稀释其持股比例。

    据此,马依公司依据各股东实际追加到位资金情况,于2014年3月19日召开马依公司2014年股东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按马依公司各股东实际注入资本金调整马依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同意按马依公司各股东实际注入资本金调整马依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及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后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累计出资63,6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9.18%;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出资21,8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3.75%;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累计出资6,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7.07%。

    马依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及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后,马依公司各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持有注册资本数额(万元)所占比例(%)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63,65069.18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1,85023.75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6,5007.07
    总 计92,000100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