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2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4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航津路658号悦兴国际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持公司股份计 60802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5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同意 6079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 %;反对35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
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 60802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 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