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3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附件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方法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 月 8日(星期四)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三、投票代码:738033;投票简称:福高投票
四、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中买入表示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 99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以 1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元代表第 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2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5 | 2014年度财务预算预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6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7 | 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8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 1股 | 2股 | 3股 |
9 |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 | 9.00 | 1股 | 2股 | 3股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1股 | 2股 | 3股 |
全部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 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以 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三、投票举例
以投资者拟对议案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表决为例。
(一)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33 买入 1.00 元 1 股
(二)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33 买入 1.00 元 2 股
(三)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 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33 买入 1.00 元 3 股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4-007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晞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274,4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6,742,337.92元结转下一年度。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认为:1、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全文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临时公告(临2013-004)。
八、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13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4-008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
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未履行股改承诺的内容
2006年,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在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之附加承诺第⑤项中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在浦城--南平高速公路通车时将所持有的浦南公司(指“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福建高速(本公司简称),以支持福建高速控股浦南公司”。浦南高速已于2008年12月24日建成通车,该承诺至今未能履行。
二、浦南公司的基本情况
浦南公司经营的浦南高速于2005年12月开工兴建,2008年12月24日建成通车运营,总里程244.5公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浦南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为自全路段通车之日起计算25年。浦南高速项目经交通部批准概算总投资为103.54亿元。浦南高速项目资本金31.57亿元,其中,省高速公路公司出资22.17亿元占70.22%,本公司出资9.4亿元占29.78%。截至2010年底,浦南高速竣工审计工作已完成,福建省审计厅审定浦南高速实际总投资额为102.63亿元。截至目前,浦南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省高速公路公司对浦南公司的出资比例为70.22%,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为29.78%。
三、浦南公司的经营业绩
浦南高速自2008年底通车后,浦南公司经营业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8年至2012年年度亏损分别为1,569万元、21,291万元、23,393万元、31,600万元、39,471万元和32,347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该路段尚处于车流量的培育期,车流量较小,同时受福建省取消二级普通公路收费的影响,车流量表现始终低于预期,虽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但因该路段车流量基数小,收入增长缓慢;二是浦南公司负债率高,财务费用负担重。
四、浦南公司的经营预期
浦南高速沿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通车数年以来车流量基数依然较小,公司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通行费分配收入增长缓慢;同时,浦南公司负债率高、财务负担重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善,综合以上因素,预期浦南公司短期内难以扭亏。考虑浦南公司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公司认为,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增持浦南公司股权将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五、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解决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转让浦南公司股权给公司的承诺事项,本豁免事项通过后,控股股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对应承诺就此解除。未来,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公司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豁免控股股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转让浦南公司股权给公司的承诺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