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55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47);2014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51)。
2.召开时间:2014年4月11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申伟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4名(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291,66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3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秦庆华、黄湘琼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整体转让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有效票 80,150,900 股;
同意票 80,15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提名李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有效票 291,710,900股;
同意票 291,66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