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2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下午15:00—2014年4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滕用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9,31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9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9,2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11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4、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5、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6、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56%;无弃权票。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林毅先生、胡继荣先生、张伙星先生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3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