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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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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46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若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2014年4月17日。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兑付日:2019年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的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7日。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7、担保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17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3、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2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4年4月15日

    发行首日:2014年4月1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1日

    网上申购日:2014年4月17日

    网下发行期: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1日

    2.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发行人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七)收款银行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UBS AG(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0.13%外,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评级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鹏元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鹏元评估出具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不超过17亿元(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会在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c.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稳定反映了公司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信用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基本观点

    公司控股子公司电站已全部建成投产,近年为公司带来了较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

    参股水电企业经营情况较好,近年持续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投资收益和现金分红;

    未来随着雅砻江水电和大渡河水电规划建设项目的逐步投产,预计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将大幅攀升,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交大光芒在铁路电气信息系统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经营状况良好;

    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净现金流表现较好。

    2、关注

    水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易受来水量和宏观经济影响;

    四川省高频率的地质灾害将对境内水力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水资源费和移民补偿标准提高、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开征等增加了水电企业的运营成本;

    2014年7月起国家将实施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届时嘉阳电力必须进行技术改造,生产经营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财务表现对参股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依赖较高,受其经营业绩和分红政策影响较大;

    雅砻江水电和大渡河水电未来规划投资项目较多,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参股公司新光硅业持续亏损,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对其依赖较强;

    为应对较大规模的投资支出,近年公司对筹资活动存在一定的依赖;

    公司负债以长期债务为主,有息债务规模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评估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评估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评估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评估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评估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评估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评估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主体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评估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评估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评估将及时在网站(www.pyrating.cn)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本评级机构会将相关信息抄送发行主体,由其负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公告。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4月18日,系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25号文件批准,由峨眉铁合金厂改组,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铁道部成都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其中峨眉铁合金厂以经乐山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帐面净资产105,077,517元折为国家股,1992年11月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乐市国资工(92)第54号文及55号文予以确认;其他三家法人股股东分别投入500万元、50万元、550万元现金折合为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投入116,077,517元。

    (二)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以乐人银管(1988)352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3,880万元。1993年2月,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21号《关于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规范化股份制试点的批复》,同意四川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改造。

    1993年9月13日和9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审字(1993)44号文和上证所上(93)字第2059号文批准,公司3,88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3年9月24日在上证所上市。

    (三)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动情况

    1、1994年公司配股

    1994年1月,公司实施每10股配10股配股方案。经本公司1993年12月1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川股领(1993)51号文批准,并征得有关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按1:1的比例进行配股。经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国家股同意放弃本次配股权利;法人股股东亦表决同意放弃本次配股权利,此次仅向社会公众股东配股共3,880万股。

    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487.75万股增至19,367.75万股。其中国家股为10,507.75万股,占变更后总股本的54.25%;国有法人股1,100万股,占变更后总股本的5.68%;社会公众股为7,760万股,占变更后总股本的40.07%。

    2、1996年公司转增股本

    1996年5月,公司以199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9,367.75万股为基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3股的分红方案。分红完成后,公司流通股股本由7,760万股增至7,992.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0.07%;国家股由10,507.75万股增至10,822.9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4.25%;国有法人股由1,100万股增至1,133万股,占股本总额5.68%。

    3、1998年公司转增股本

    1998年11月,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9,948.78万股为基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的1998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分红完成后,公司流通股股本由7,760万股增至8,792.0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0.07%;国家股持股单位由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峨眉铁合金厂(后更名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峨铁”),持股数由10,822.98万股增至11,905.2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4.25%;国有法人股由1,133万股增至1,246.3万股,占股本总额5.68%。

    4、1999年公司股权划转

    1999年1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9号文、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9)2号文及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山国资办(1999)3号文,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归川投峨铁经营管理。股权性质变为国有法人股。

    5、1999年公司转增股本

    1999年5月,公司以1998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21,943.66万股为基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的1998年度分红方案。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41,380,29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30,958,110股,由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境内法人股7,477,800股,由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持有6,854,650股,由成都汇达科技开发公司持有6,231,500股,由成都铁路局西昌分局持有623,150股。

    6、2000年公司股权划转

    2000年8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0)234号同意并经财政部财企(2000)234号批准,川投峨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0,958,110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川投集团持有,股权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划转后,川投集团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4.2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7、2001年公司转增股本

    2001年3月,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24,138.03万股为基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的2000年度分红方案。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86,208,464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09,532,976股,由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境内法人股21,934,880股,其中: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持有10,967,440股,成都汇达科技开发公司持有9,970,400股,成都铁路局西昌分局持有997,040股;社会公众股154,740,608股。

    8、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6月27日,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06]154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7月3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386,208,46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78,856,04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7,352,415股。

    9、200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7年,经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向川投集团及江西省江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嘉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永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捷达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天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5,082,525股股票,其中:川投集团以其持有的田湾河公司60%的股权认购70,182,525股,其他机构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34,900,000股。经上述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为491,290,98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83,938,57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7,352,415股。

    10、2008年送股及转增股本

    2008年5月,经过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7年年末总股本491,290,989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派送红股总数为49,129,099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数为98,258,198股,送转股总数为147,387,297股。

    本次送股和转增股本后,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266,989,413增加至347,086,23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224,301,576股增加至291,592,049股,公司总股本从491,290,989股增加至638,678,286股。

    11、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经发行人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川投集团非公开发行294,243,219股股票,川投集团以其持有的雅砻江水电48%的股权认购全部增发股份。经上述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932,921,5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595,959,45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36,962,049股。

    12、2010年股改限售股份解禁

    川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改限售解禁股份的数量为210,478,954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29日,但本公司于2009年向川投集团定向增发股份收购雅砻江水电48%股权,新增股份登记工作于2009年12月15日完成,川投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其新增股份及原持有股份在增发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因此,上述股改限售解禁股份因定向增发承诺在2012年12月15日前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13、2012年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3月9日,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1〕42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0月26日《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8号)核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163,0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932,921,735股增至1,095,921,735股。

    14、2012年5月,经过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095,923,973股为基数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8股,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原来的385,480,502股增至693,864,9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原来的710,443,471股增至1,278,798,24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095,923,973股增至1,972,663,151股。

    15、2012年12月17日,公司限售股693,864,904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2年12月12日公布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至此,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股本为1,972,663,151股。

    16、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72号”文核准,本公司2011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1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1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年9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87,216,027股,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为2,059,876,710.00股。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参见本节“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之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一)股本总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76,71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及下属公司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按照《公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二)公司的分公司、主要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权益投资结构图如下: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一级权益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川投光通信已进入提前解散清算程序,目前尚处于清算过程中。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川投集团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1,087,397,021股股票,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9,830,519股股票。川投集团合并持有本公司1,107,227,540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8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川投集团成立于1996年6月26日。川投集团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6,589,895元,法定代表人黄顺福,为四川省国资委持有100%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川投集团经营范围为:经营和管理能源(含节能)、交通、通信、原材料、机电、轻纺、科技、农业、林业及其它非工业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公司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川投集团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总资产为3,802,870万元、净资产为1,585,350万元,2012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656,358万元,净利润为42,179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川投集团所持有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其它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川投能源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的下属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四川省国有资产运营、投资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六、本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和经营新能源项目,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经营铁路、交通系统自动化及智能控制产品和光纤、光缆等高新技术产业。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水力和火力电力发电和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生产和销售。

    作为控股型公司,公司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电力生产,而是通过下属控股或参股公司从事电力生产,利润也主要来源于下属控股或参股电力企业。公司下属电站发出的电力向电网公司以及少数直供用户销售,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以及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提取公积金和分红后,留存收益用于投入下属电力企业,作为后续电站开发的资金投入,不断扩大装机容量,增加资产规模。公司从事水电业务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水能资源,并无固定的采购模式;火电业务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火力发电所需的燃煤,主要由下属火电企业与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供煤合同,根据合同价格及数量进行采购。

    过往三年公司电力生产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不含雅砻江水电、大渡河公司相关数据

    目前公司控股和参股企业的电价,均按照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公司下属电站当前上网电价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嘉阳电力所发电力全部直供川投新银江,双方协议定价

    除发电业务外,公司还通过控股子公司交大光芒开展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及软件等生产和销售业务。交大光芒的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开展,通常情况下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完成销售,部分改造、技术服务、系统维护项目直接协商签定销售合同。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域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第四节 本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为41.02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3.68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7.34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72号”文核准,本公司2011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1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1日。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该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27,063股,债券账面余额为185,269.66万元。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本公司本次申请的不超过17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35.53亿元(以截至2013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余额计算),占本公司当期期末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净资产)93.03亿元的比例为38.20%,不超过40%。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二)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

    注:2013年1-6月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总资产报酬率为年化后数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8、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三)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合并口径)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本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7亿元;

    3、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4.5亿元(约占30%)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以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银行贷款,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剩余12.5亿元(约占7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拟偿还的4.5亿元商业银行贷款全部为公司本部的短期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3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本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单位:万元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的发行是本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募集资金将成为本公司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使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部分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降低了本公司流动负债比例,流动比率也得以改善,更加适合公司业务需求,从而为本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本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其中5亿元偿还公司商业银行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所借银行贷款。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于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3年6月30日的41.95%增加至46.00%;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2013年6月30日的79.36%增加至88.79%。本次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及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

    资产负债率的小幅提高有利于发行人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提高股东权益报酬率;而长期债权融资比例的适当提高,将使发行人债务结构得到改善。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0.85增加至2.69。本公司流动比率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三)对本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

    考虑到评级机构给予公司和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将低于人民银行同期限基准贷款利率,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3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保荐人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顺福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
    联系人:谢洪先
    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项目主办人:郑凡明、李菲
    项目组成员:孙利军、贾楠、徐逸敏、孙卿东、文哲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964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经办律师:张如积、刘荣
    电话:010-5878 5588;028-8620 3818
    传真:010-5878 5566;028-8620 3819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注册会计师:何勇、李建府
    电话:010-6554 2288
    传真:010-6554 7190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经办人:易美连、王一峰
    电话:0755-82872736
    传真:0755-82872338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经办律师:许志刚、陈圆
    电话:010-5957 2288
    传真:010 6568 1022

    户名: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区支行
    账号:320756230675
    联系人:原彩平
    电话:010-6800 8290
    传真:010-6800 1382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 8888
    传真:021-6880 4868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3887 4800
    传真:021-5875 4185

    中文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Chuantou Energy Co., Ltd.
    注册资本:1,981,867,106.00元
    法定代表人:黄顺福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1号
    成立日期1988年4月18日
    上市日期1993年9月24日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
    董事会秘书:谢洪先
    公司网址:www.scte.com.cn
    电子信箱:mail@scte.com.cn
    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的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和经营新能源项目,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经营铁路、交通系统自动化及智能控制产品和光仟、光缆等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水力和火力电力发电和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生产和销售。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1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4.871,087,397,021
    2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未知5.08100,667,669
    3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未知4.9248,379,692
    4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6131,846,315
    5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未知1.6131,844,980
    6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国有法人1.0019,830,519
    7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未知0.7414,747,208
    8张小平未知0.5711,250,000
    9康平未知0.326,250,709
    10徐先达未知0.306,035,533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与本公司关系持股比例

    (%)

    一、水电板块
    1雅砻江水电1,610,000水电开发

    和销售

    攀枝花市参股公司48.00
    2田湾河公司40,000水力发电四川省雅安市控股子公司80.00
    3国电大渡河公司641,613水力发电成都市参股公司10.00
    4天彭电力15,000水力发电彭州市控股子公司95.00
    5大渡河大岗山公司6,000水力发电石棉县参股公司2.00
    二、火电板块
    6嘉阳电力15,000火力发电乐山市控股子公司95.00
    三、新能源板块
    7新光硅业36,209多晶硅、单晶硅等的生产销售乐山市参股公司33.14(公司对参股公司新光硅业的原有持股比例为38.90%,2013年11月21日变更为33.14%。)
    四、其他板块
    8交大光芒3,000铁路及轨道交通自动化及相关监控产品的设计、软件开发与硬件制造成都市控股子公司50.00
    9长飞四川5,380光纤生产、销售峨眉山市参股公司49.00
    10川投光通信5,000电子信息产品、光通信产品的投资、管理和咨询成都市参股公司4.13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2012年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
    黄顺福董事长57-
    赵德胜副董事长、总经理5842.26
    伍康定董事59-
    李文志董事47-
    祁宁春董事49-
    刘资甫董事735.75
    缪希强董事50-
    王民朴独立董事617.00
    邱国凡独立董事667.00
    郭振英独立董事757.00
    邹广严独立董事717.00
    董建良监事会主席57-
    曹筱萍监事59-
    郑世红监事49-
    张昊监事4929.84
    孙世明监事494.00
    陈长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53-
    孙志祥副总经理424.00
    谢洪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729.08
    刘好总会计师371.74
    龚圆董事会秘书37-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职务
    黄顺福董事长川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赵德胜副董事长、总经理川投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伍康定董事川投集团副总经理
    李文志董事川投集团副总经理
    董建良监事会主席川投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曹筱萍监事川投集团总会计师
    郑世红监事川投集团副总会计师
    缪希强董事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职务
    谢洪先副总经理交大光芒董事长
    刘资甫董事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祁宁春董事雅砻江水电副总经理
    张昊监事田湾河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孙世明监事嘉阳电力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长江常务副总经理新光硅业总经理、党委书记
    龚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新光硅业董事
    国电大渡河公司监事

    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39.3640.9341.20
    售电量(亿千瓦时)37.9339.3639.48
    电费回收率100%100%100%
    销售收入(万元)97,800.5799,663.5298,061.23
    毛利(万元)45,259.1645,168.0044,816.87

    公司电站批准电价(含税)电价批准文号
    天彭电力天彭电力售四川电网:0.288川价函[2009]240号
    田湾河公司大发水电站售四川电网:0.288川价发[2007]183号
    金窝水电站售四川电网:0.288川价发[2008]218号
    仁宗海水电站售四川电网:0.318川价发[2009]148号
    嘉阳电力嘉阳电力售川投新银江:0.406-
    雅砻江水电二滩水电站售重庆、四川:0.2780川价发[2006]145号

    渝价[2008]285号

    锦屏二级水电站售江苏、重庆、四川:0.3203发改价格[2012]4014号
    官地水电站售江苏、重庆、四川:0.3203发改价格[2012]4014号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电力销售48,118.9388.7897,800.5786.3099,663.5286.8698,061.2389.75
    软件产品1,242.302.296,504.845.746,924.576.043,841.313.52
    硬件产品4,834.938.928,684.737.667,611.156.636,592.566.03
    其他服务3.000.01329.580.29536.620.47769.990.70
    合计54,199.16100.00113,319.71100.00114,735.86100.00109,265.09100.00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四川省内51,120.3494.32100,850.2589.00101,167.9988.1798,737.5390.37
    四川省外3,078.815.6812,469.4711.0013,567.8711.8310,527.569.63
    合计54,199.16100.00113,319.71100.00114,735.86100.00109,265.09100.00

    财务指标2013年

    6月30日

    2012年

    12月31日

    2011年

    12月31日

    201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0.850.620.800.40
    速动比率0.810.580.730.34
    资产负债率41.95%43.77%51.78%41.85%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元)4.554.316.665.92

     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9.599.419.2412.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675.235.836.32
    应付账款周转率(次/年)4.734.224.346.44
    总资产报酬率8.31%5.46%6.00%6.27%
    利息保障倍数(倍)NA2.562.562.8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80.020.36-0.17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0.160.320.740.70

    财务指标2013年

    6月30日

    2012年

    12月31日

    2011年

    12月31日

    201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1.150.421.150.16
    速动比率1.150.421.150.16
    资产负债率28.95%29.95%36.17%9.14%
    每股净资产(元)4.394.136.345.64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3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5600.30510.3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6100.30540.3054
    201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24440.21240.2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8990.21020.2102
    201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7320.37500.3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4880.37340.3734
    201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5810.36500.3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9900.36160.3616

    项目2013年6月30日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流动资产合计118,627.60243,627.60
    其中:货币资金62,452.43187,452.43
    非流动资产合计1,483,991.871,483,991.87
    资产总计1,602,619.471,727,619.47
    流动负债合计138,798.0493,798.04
    其中:短期借款72,000.0037,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700.0014,7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33,531.31703,531.31
    其中:长期应付债券185,269.66355,269.66
    负债总计672,329.35797,329.35
    资产负债率(%)41.95%46.15%
    流动比率(倍)0.852.60
    速动比率(倍)0.812.53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6月30日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流动资产合计65,958.20190,958.20
    其中:货币资金52,821.78177,82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1,153,602.101,153,602.10
    资产总计1,219,560.301,344,560.30
    流动负债合计57,596.5412,596.54
    其中:短期借款37,000.002,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95,431.31465,431.31
    其中:长期应付债券185,269.66355,269.66
    负债总计353,027.85478,027.85
    资产负债率(%)28.95%35.55%
    流动比率(倍)1.1515.16
    速动比率(倍)1.1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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