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0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孝全先生因公务在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代为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部分。
独立董事杨孝全、田志伟、王展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6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2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该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4)00714号《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17,703,593.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当年度的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770,359.37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14,397,045.45元,扣除2013年发放201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56,996,68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333,591.78元。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39,677,300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0元(含税),合计派发174,964,429元,剩余178,369,162.7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姓 名 | 职 务 | 薪酬(单位:万元) |
周晓萍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110 |
张荣谦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00 |
黄和发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30 |
徐惠仪 | 副总经理 | 42 |
俞志明 | 副总经理 | 36 |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周晓萍、张荣谦、黄和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4-007)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向交通银行钟楼支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9)。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规划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1)。
1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李文波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任期三年。
李文波,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2011年4月份起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100股,自任职以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2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12)。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0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号文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78.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7,61.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1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号《验资报告》。
201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738.77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274.08万元(包括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6,737.36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1 年 1月 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01628436059188188 | 募集资金专户 | 42,449.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0162843605910605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3,288.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 42050154500000095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1,000.00 |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 136801511010000779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5,000.00 |
江南银行常州兰翔分理处 | 320411080120100001656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5,000.00 |
合 计 | 56,737.3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附表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汇总表”。
(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2年11月30日和2012年1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预计4,344万元)购买位于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40万元支付佛山土地款,已使用超募资金3,272万元支付长春土地款,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已实施完毕。
2013年4月17日和2013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使用3,738.54万元投资该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1,761.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38.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274.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 (如 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 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 (4)=(2)/(1) |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主营业务收入)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一百万套车灯项目 | — | 43,039.89 | — | 43,039.89 | 3,134.52 | 42,925.26 | -114.63 | 99.73% | 2014/12 | 46,943.73 | 是 | 否 |
在常州购买土地使用权 | -3,046.29 | 6,057.28 | ||||||||||
在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 | 640.00 | 1,281.00 | ||||||||||
在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 | 3,272.00 | 3,272.00 | ||||||||||
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 | 20000 | 3,738.54 | 3,738.54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
合计 | 63,039.89 | 43,039.89 | 7,738.77 | 72,274.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356.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附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4、201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预计3,068万元)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超募资金已经使用,实际支付土地款3,272万元。 5、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3,738.54万元投资该项目。 |
附表2、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预计收益 | 实际收回 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 收益 | 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30,000,000 | 2013-2-1 | 2013-3-6 | 105,780.82 | 30,000,000 | 105,780.82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80,000,000 | 2013-2-7 | 2013-3-12 | 303,780.82 | 80,000,000 | 303,780.82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6,000,000 | 2013-3-8 | 2013-4-10 | 53,523.29 | 16,000,000 | 53,523.29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80,000,000 | 2013-3-22 | 2013-4-23 | 245,479.45 | 80,000,000 | 245,479.45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301期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3-15 | 2013-4-20 | 418,000.00 | 100,000,000 | 418,000.00 | 是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理财计划保本理财 | 50,000,000 | 2013-4-3 | 2013-4-17 | 72,876.00 | 50,000,000 | 72,876.00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306期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4-27 | 2013-5-27 | 353,424.66 | 100,000,000 | 353,424.66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 | 2013-5-17 | 2013-6-19 | 30,287.67 | 10,000,000 | 30,287.67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70,000,000 | 2013-4-27 | 2013-6-4 | 268,352.77 | 70,000,000 | 268,352.77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 | 2013-5-17 | 2013-6-19 | 30,287.67 | 10,000,000 | 30,287.67 | 是 |
江南银行 | “鸿富J1306”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5-28 | 2013-6-28 | 365,205.48 | 100,000,000 | 365,205.48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70,000,000 | 2013-6-7 | 2013-7-9 | 247,320.55 | 70,000,000 | 247,320.55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 | 2013-6-21 | 2013-7-29 | 59,342.47 | 10,000,000 | 59,342.47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311期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7-2 | 2013-8-6 | 580,136.98 | 100,000,000 | 580,136.98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70,000,000 | 2013-7-12 | 2013-8-14 | 265,808.22 | 70,000,000 | 265,808.22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12期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8-9 | 2013-10-15 | 917,808.22 | 100,000,000 | 917,808.22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270,000,000 | 2013-8-29 | 2013-11-27 | 3,395,342.47 | 270,000,000 | 3,395,342.47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8-29 | 2013-10-8 | 558,904.11 | 100,000,000 | 558,904.11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313期保本理财 | 40,000,000 | 2013-8-22 | 2013-10-9 | 241,095.89 | 40,000,000 | 241,095.89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30,000,000 | 2013-8-23 | 2013-10-8 | 177,698.63 | 30,000,000 | 177,698.63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 | 2013-8-2 | 2013-9-4 | 42,493.00 | 10,000,000 | 42,493.00 | 是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现金管理1号 | 10,000,000 | 2013-8-12 | 2014-1-21 | 未到期 |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 | 2013-9-13 | 2013-10-16 | 41,589.04 | 10,000,000 | 41,589.04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30,000,000 | 2013-10-14 | 2013-12-30 | 316,438.36 | 30,000,000 | 316,438.36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50,000,000 | 2013-10-14 | 2013-12-30 | 527,397.26 | 50,000,000 | 527,397.26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10,000,000 | 2013-10-21 | 2013-12-30 | 90,136.99 | 10,000,000 | 90,136.99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314期保本理财 | 40,000,000 | 2013-10-11 | 2013-12-29 | 445,863.01 | 40,000,000 | 445,863.01 | 是 |
江南银行 | “聚富”J1315期保本理财 | 100,000,000 | 2013-10-17 | 2013-12-29 | 1,030,000.00 | 100,000,000 | 1,030,000.00 | 是 |
广发银行 | “广赢安薪”高端保本理财 | 50,000,000 | 2013-10-15 | 2014-1-15 | 未到期 | |||
中国建设银行 | “乾元”保本理财 | 270,000,000 | 2013-11-29 | 2014-2-26 | 未到期 | |||
合计 | 2,016,000,000 | 11,184,373.83 | 1,686,000,000 | 11,184,373.83 |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0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
●投资金额:约为50,0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市场因素导致的项目建设进度放缓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配套体系的战略性布局,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0,000万元,计划分期投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正式启动该项目。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该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6)。
本项目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项目占地、建设内容、建设期、市场定位、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本次投资风险分析相关内容见与上述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7)。
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该项目,确保后期建设资金需求,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建设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前期工作
1、201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成功竞得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4GB00076地块,该宗地面积为79,9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本项目实施取得建设所需用地。具体见《公司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33)
2、2014年3月,公司完成施工单位确定工作。
(二)项目计划
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控制投资风险,本项目将分两期建设。公司计划今年5月份启动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面积为33,621.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联合厂房等,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一期工程预计2015年底竣工,2016年正式投产,公司最终视市场开拓情况确定本项目产能释放节奏。
由于市场开拓和项目建设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本次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该项目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五年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依据当前财务状况,提出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超募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该项目,并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加强与重点客户的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核查后认为,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持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增长,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该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此次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是合理的、必要的,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独立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09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并明确了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范围、期限等事项,具体见《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7)。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经过测算,预计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为3.5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属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产品品种
保本型或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二)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理财计划书,并报请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2、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1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781,3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7,618,69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投资总额为43,039.89万元,截至2013年年末,公司已向募投项目投入42,925.26万元募集资金,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实施。
2、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利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预计5,612.20万元)用于购买毗邻公司新厂区(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的土地使用权。该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实施。
(下转B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