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杨孝全 | 独立董事 | 公务在身 | 田志伟 |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周晓萍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黄和发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陈文斌 |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和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911,345,864.07 | 2,844,537,752.33 | 2.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42,183,051.35 | 1,888,678,410.86 | 2.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610,868.46 | 39,203,564.07 | 18.8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29,852,056.90 | 370,290,849.72 | 16.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701,412.96 | 44,061,350.61 | 19.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975,197.82 | 43,817,821.61 | 11.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5 | 2.38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99 | 0.1838 | 19.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99 | 0.1838 | 19.64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8,833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周晓萍 | 境内自然人 | 43.33 | 103,868,620 | 0 | 无 |
周八斤 | 境内自然人 | 15.66 | 37,535,380 | 0 | 无 |
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7 | 17,676,000 | 0 | 无 |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45 | 13,064,620 | 0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0 | 5,509,405 | 0 | 未知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8 | 3,067,627 | 0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4 | 2,967,606 | 0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7 | 2,330,000 | 0 | 未知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其他 | 0.96 | 2,302,469 | 0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3 | 2,000,000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周晓萍 | 103,868,620 | 人民币普通股103,868,620 | |||
周八斤 | 37,535,380 | 人民币普通股37,535,380 | |||
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6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17,676,000 | |||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13,064,620 | 人民币普通股13,064,620 |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9,405 | 人民币普通股5,509,405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3,067,627 | 人民币普通股3,067,627 |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67,606 | 人民币普通股2,967,60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330,00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2,302,469 | 人民币普通股2,302,469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周八斤先生和周晓萍女士为父女关系;周晓萍女士和周八斤先生分别持有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和40%的股权。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科目 | 期末金额/ 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上期金额 | 变动 比例 | 变动说明 |
货币资金 | 342,427,255.90 | 544,941,363.69 | -37.16% | 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归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共计515,000,000元,实际上货币资金数额为857,427,255.90元 |
应收票据 | 290,394,292.64 | 145,803,963.00 | 99.17% | 主要系收取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在建工程 | 116,826,147.16 | 83,644,874.31 | 39.67% | 主要系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款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152,723.62 | 708,199.24 | 62.77% | 主要系应付往来单位款项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682,797.53 | 1,617,939.12 | 65.82% | 主要系本季度销售增加,应交流转税相应增加 |
销售费用 | 18,753,654.36 | 13,932,689.09 | 34.60% | 主要系销售增加,运输费相应增加 |
财务费用 | 2,218,970.88 | -11,544,111.09 | 119.22%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调入“投资收益”,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642,207.56 | -223,204.66 | 387.72% | 主要系提取坏账准备增加 |
投资收益 | 15,321,950.45 | 100%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转为“投资收益”,导致投资收益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253,252.20 | 60,503.66 | 318.57% | 主要系处理淘汰资产损失的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610,868.46 | 39,203,564.07 | 18.89% | 主要系客户回款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91,482.90 | -13,476,424.59 | -877.20% | 主要系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投资款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2,315.80 | -689,714.00 | -341.10% | 主要系去年同期没有银行贷款,今年有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周晓萍 |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 是 | 是 |
股份限售 | 周晓萍 |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否 | 是 | ||
股份限售 | 周八斤 |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自本公司股东周八斤处受让的6,517,531股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由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继承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锁定承诺:其中2,302,469股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周晓萍 | (2)以任何形式支持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否 | 是 | ||
避免资金占用 | 周晓萍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控股股东关于不会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并承诺将来亦不会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 | 否 | 是 | ||
五险一金补偿 | 周晓萍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控股股东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因公司上述五险一金缴纳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或被要求支付滞纳金、罚款,本人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使其不因此遭受损失。 | 否 | 是 | ||
其他 | 其他 | 本公司 |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发布《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时所作的承诺:自2013年10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3年10月8日至2014年4月8日 | 是 | 是 |
其他 | 周晓萍 | 本公司于2014年2月8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时,控股股东所作的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萍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