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4-02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