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2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在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促进公司更稳健、高效发展,且着眼于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2014年度力争全年实现施工面积254万平米,其中:复工110万平米,开工144万平米;竣工32万平米。预计年度投资总额约102亿元。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土地储备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增加土地及项目储备,并计划通过参加公开招拍挂、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股权收购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为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房地产业务的实际情况,在单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50%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参与和处理土地储备的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鉴于公司与其在长期合作中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资金需求,201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建设”)和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建设”)均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实际控制。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印象名流”)“名流嘉园”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工程款计9,713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7,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宏建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武汉担保公司是武汉市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将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名流投资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且名流投资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是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近年来始终为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承建商之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双方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工建设2014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聘任黄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需要,根据总裁办公会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黄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副总裁黄斌先生薪酬的议案
拟定公司副总裁黄斌先生年度税前工资标准为97万元,其中:固定薪酬为68万元,绩效奖金29万元,不包括与集团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资金。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刘道明先生、黄斌先生、吕卉女士、杨先岚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赵西萍女士、孙大敏先生、张龙平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和公司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全力推进企业新价值观的落地、发展战略的调整和管理机构的改革,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第一章 第二条 原文为“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现拟修订为:“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立副董事长。”
第一章 第三条 原文为“董事会会议应有五名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参会人员为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监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现拟修订为“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参会人员为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监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候选董事
刘道明先生,1957年生,工学硕士,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海南名流置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北京名流置业发展公司总裁、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名流累托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联直属委员、中国房地产沙龙副理事长、湖北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董事。刘道明先生为北京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刘道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黄斌先生,1968年生,东南大学(原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士,中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990年至2002年在中南建筑设计院从事建筑结构设计工作,担任结构专业组组长;2002年至2006年历任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属武汉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至2012年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2年至2014年任湖北交投海陆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卉女士,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年2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法务审计部副总监、总监、计划财务部总监、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先岚先生,1953年10月生,本科学历,1975年6月至1998年7月,先后在洪湖县人民法院历任副院长、在洪湖龙口镇副书记、镇长、在洪湖市人民法院任院长、党组书记;1998年7月至2011年9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办公室副主任、执行庭庭长、执行副局长(兼);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历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审计监察办公室主任(兼)、专家委员会任顾问。2013年8月至今任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候选独立董事
赵西萍女士,1956年出生,高级规划师。湖北大学文学硕士,湖北建筑工程学院学士。历任武汉城建学院教务处师资科科长、研究生院副研究员、武汉科技专修学院院长。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武汉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武汉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副研究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大敏先生,1961年出生,武汉大学学士。历任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讲师、教务处教研科科长、行政管理学教研部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党校(院)系统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湖北行政学会副会长。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龙平先生,1966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原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中心主任兼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审计署国家审计准则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资深委员。同时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2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在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彭长民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促进公司更稳健、高效发展,且着眼于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2014年度力争全年实现施工面积254万平米,其中:复工110万平米,开工144万平米;竣工32万平米。预计年度投资总额约102亿元。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鉴于公司与其在长期合作中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资金需求,201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将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名流投资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且名流投资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是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近年来始终为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承建商之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双方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工建设2014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彭少民先生、田振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少民先生,1938年生,本科学历,土木与建筑教授,国家一级结构注册工程师,武汉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历任武汉工业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名流累托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幸福实业监事会主席,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纤维混凝土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土建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专家委员会主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田振勇先生,1976年生,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01年至2003年任湖南东正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3年至2007年任武汉中试电力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7年至2008年任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律师。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2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资金需求,201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公司在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担保方式可以是信用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股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3、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担保;
(2)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的担保;
(3)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鉴于被担保单位和担保金额系公司根据项目开发计划所进行的估算,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对具体被担保单位或担保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亿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
注:上表中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均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3,2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23.3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656,27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2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中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建设”)和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建设”)均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实际控制。
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印象名流”) “名流嘉园”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工程款计9,713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7,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宏建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武汉担保公司是武汉市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3)法定代表人:熊伟
(4)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学雅芳邻5号楼5栋1单元901室
(5)成立日期:2010年3月9日
(6)营业执照号码:420100000183029
(7)主营业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被担保人股权情况
■
武汉担保公司是武汉市国有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担保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7,479万元,净资产为103,7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60%,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7,959万元、净利润为3,426万元。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武汉担保公司总资产为125,914万元,净资产为101,1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68%,2014年1-2月营业收入为2,111万元、净利润为4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均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实际控制。其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印象名流“名流嘉园”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工程款计9,713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7,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宏建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武汉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中宏建设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中宏建设、新宇建设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收款金额大于公司担保责任金额,公司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武汉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中宏建设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中宏建设、新宇建设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收款金额大于公司担保责任金额。
该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反担保措施的安排体现了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重视。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3,2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23.3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656,27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宏建设、新宇建设出具的承诺函;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2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将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名流投资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且名流投资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鉴于名流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该事项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道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永辉横路14B
成立日期:1996年5月1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10000195593
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3901056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的开发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2、名流投资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6,204.29万元,负债总额32,728.99万元,净资产43,475.3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名流投资与本公司的关系
截至2014年3月31日,名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8,8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将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名流投资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名流投资将在15亿元融资额度内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支持,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和土地储备的资金需要。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名流投资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将《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公司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经济行为,该经济行为有利公司融资,加快项目开发进度;
(2)本次交易中,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书面认可文件;
4、名流投资关于同意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函。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2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集团”、“本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下转B90版)
被担保人 | 拟担保额度 | 被担保人2013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负债 总额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 3亿 | 熊晟楼 | 100% | 160,477.07 | 96,444.78 | 64,032.29 | 1,245.07 |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100% | 81,808.53 | 60,263.83 | 21,544.70 | -3,476.60 |
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100% | 184,347.54 | 158,351.98 | 25,995.56 | 8,718.83 |
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100% | 143,478.35 | 109,696.54 | 33,781.81 | 4,466.83 |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100% | 183,897.78 | 139,310.64 | 44,587.14 | 950.94 |
重庆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 4亿 | 熊晟楼 | 100% | 89,555.81 | 70,026.35 | 19,529.46 | -192.68 |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75.1% | 238,129.83 | 121,711.66 | 116,418.17 | -2,415.78 |
名流置业武汉江北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100% | 250,333.18 | 201,688.67 | 48,644.51 | -692.31 |
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8亿 | 熊晟楼 | 100% | 42,121.91 | 22,139.01 | 19,982.90 | -0.53 |
合肥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 5亿 | 熊晟楼 | 100% | 28,244.17 | 8,724.05 | 19,520.11 | -1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