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郑钟南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制度》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28号)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