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16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本预案拟以公司2013年度报告期末总股本9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4,675,000.00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112,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05,700,000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150,898.4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15,089.84,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3,035,692.89元,扣除2012年度利润分配46,750,000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921,501.46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业绩持续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处于资源整合、产业转型升级阶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实施战略布局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长提议了本预案。
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预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