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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201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4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号),核准日期为2014年4月8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新股。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23.35元/股(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3.3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3年10月30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按2013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27,1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27,15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4,300,000股。2013年11月6日,公司公布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以2013年11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3日为除权日,2013年11月14日为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13年12月10日,公司公布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23.35元/股调整为11.68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3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6,600万股。

      2014年4月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3年末总股本25,4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426,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2014年4月9日,公司公布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以2014年4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为除息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1.68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其他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