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质押、再次质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2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解除质押、再次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2014年4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或“集团公司”)的通知,大东南集团已于2014年4月11日与质权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3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1.38%)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二、再次股权质押情况
2014年4月15日,大东南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0,000,000股(即4月11日解除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本次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公告日,大东南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263,603,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3%,集团公司质押的总股数为257,759,999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7.78%,占公司总股本698,652,312股的比例为36.89%。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解除的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公告编号:2014-2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及进展安排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披露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3月31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尚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7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本公司计划在2014年5月16日前(不超过30个自然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5月1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二、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