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0版)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及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抄送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并就基金的投资组合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法律合规部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控,并对投资过程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风险提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同时考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因此本基金设定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标的指数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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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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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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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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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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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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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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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5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票、备选成分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相关股票,而致使本基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情形除外),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 基金销售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六)申购费与赎回费”与“(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
2、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3、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201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投资组合报告。
4、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5、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相关公告。
7、在“附件二:托管协议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2,184,990,054.30 | 94.46 |
| 其中:股票 | 2,184,990,054.30 | 94.46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19,727,417.68 | 5.18 |
| 6 | 其他资产 | 8,322,608.93 | 0.36 |
| 7 | 合计 | 2,313,040,080.91 | 100.00 |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16,172,196.27 | 0.70 |
| B | 采矿业 | 135,119,240.81 | 5.86 |
| C | 制造业 | 795,043,600.60 | 34.46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8,180,781.31 | 2.95 |
| E | 建筑业 | 77,283,118.61 | 3.35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71,607,699.12 | 3.10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9,959,179.01 | 2.60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1,196,320.07 | 2.65 |
| J | 金融业 | 729,723,566.11 | 31.63 |
| K | 房地产业 | 101,784,088.04 | 4.41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6,067,066.73 | 0.70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0,106,722.98 | 0.87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1,317,595.11 | 0.49 |
| S | 综合 | 21,428,879.53 | 0.93 |
| 合计 | 2,184,990,054.30 | 94.70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017,792 | 84,202,460.16 | 3.65 |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7,122,036 | 77,558,972.04 | 3.36 |
| 3 | 600016 | 民生银行 | 9,674,307 | 74,685,650.04 | 3.24 |
| 4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914,752 | 49,835,585.28 | 2.16 |
| 5 | 600000 | 浦发银行 | 4,810,504 | 45,363,052.72 | 1.97 |
| 6 | 600837 | 海通证券 | 3,430,912 | 38,837,923.84 | 1.68 |
| 7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903,952 | 37,025,388.00 | 1.60 |
| 8 | 601288 | 农业银行 | 14,079,300 | 34,916,664.00 | 1.51 |
| 9 | 000651 | 格力电器 | 1,012,252 | 33,060,150.32 | 1.43 |
| 10 | 000002 | 万 科A | 4,102,610 | 32,943,958.30 | 1.43 |
|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439,719.70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027,326.48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27,207.62 |
| 5 | 应收申购款 | 828,355.13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8,322,608.93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9.3.5-2009.12.31 | 42.79% | 1.78% | 53.32% | 1.85% | -10.53% | -0.07% |
| 2010年 | -11.79% | 1.52% | -11.78% | 1.50% | -0.01% | 0.02% |
| 2011年 | -23.53% | 1.24% | -23.83% | 1.23% | 0.30% | 0.01% |
| 2012年 | 8.61% | 1.22% | 7.29% | 1.22% | 1.32% | 0.00% |
| 2013.1.1-2013.12.31 | -6.18% | 1.34% | -7.16% | 1.32% | 0.98% | 0.02%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87% | 1.42% | 2.62% | 1.43% | -4.49% | -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