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3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分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司股份144,5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567,900股。同意144,5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567,900股。同意144,5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567,900股。同意144,5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结果,公司201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公司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5亿元,较去年11.81亿元下降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亿元,较去年1.76亿元下降9.6%。资产总额为25.75亿元,较去年23.00亿元,增长1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73亿元,较去年16.53亿元,增长7.2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567,900股。同意144,5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亿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74亿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实现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20%及现有总股本266,7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共计28,536,900.00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567,900股。同意144,5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567,900股。同意144,5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