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4-015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举手及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匡建东、邵吕威、陈和平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13年度审计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2013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69,8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369,8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69,85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39,712,000股。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章程中股本变更相关事宜。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确认如下等财务数据并对相关数据作详细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98,467.54万元,较期初521,745.44万元,增长14.70%;2013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7,219.91万元,比2012年度营业收入179,166.55增长15.66%;实现利润总额14,807.56万元,比2012年度利润总额13,027.12万元增长13.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0.19万元,比2012年度增长12.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2014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上述专项意见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张化机和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江苏天沃综能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金额范围内对外融资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借款、签署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以及办理公司资产因相应借款而抵押给相关银行的抵押手续。
1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及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确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标准,并确定该薪酬与其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挂钩,实际发放金额由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0000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同意2014年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黄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至2015年5月29日。
黄雄先生,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并于东南大学攻读经济管理研究方向。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沙钢股份(002075)、鹿港科技(601599)、银河电子(002519)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对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一季报内容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张化机新疆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在新疆地区成立的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9月份投产,且目前正在新疆地区筹建全新的子公司张化机和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基于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考虑,公司拟注销张化机新疆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5月9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全文详见2014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公告,供投资者查阅(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4-016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洪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13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4-027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11]255号核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3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6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7,291万元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589.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3,719.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074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3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6,600万股,发行价格为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17.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282.6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众会字(2013)第4707号《验资报告》。
(二)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1,409.15万元,本期结余募集资金2,569.67万元(含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根据2013年3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将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累计投入金额133,978.82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33,719.01万元之间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37.77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7,248.7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万元,合计使用38,686.47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18,596.13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9,126.22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30.09万元是部分未付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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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要求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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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张化机伊犁6万吨重装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9月30日完工并投入使用,一期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预计20,772.00万元,已投入10,686.47万元,差异主要是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货款、尚未采购的配套设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36,510.60万元暂时闲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其他问题。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4-034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张化机和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江苏天沃综能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5亿元
●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锻造”)、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码头”)、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重装”)、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封头”)、张化机和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和丰新能”)、江苏天沃综能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综能”)、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煤化工”)在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江南锻造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锦隆码头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伊犁重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临江封头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和丰新能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新煤化工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天沃综能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
以上议案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2日
(2) 注册地址:杨舍镇东莱
(3)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制造;金属材料购销。
(6)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江南锻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状况: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江南锻造资产总额为11,530.19万元,负债总额为10,126.75万元,净资产为1,403.44万元,营业收入为9,986.90万元,净利润为401.98万元。
(8)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2、 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5日
(2) 注册地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
(3)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6)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锦隆码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状况:截至 2013年12月31日,锦隆码头资产总额为51,711.42万元,负债总额为16,885.62万元,净资产为 34,825.80万元,营业收入为1,119.09万元,净利润为-1,219.86万元。
(8)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除为母公司担保之外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3、 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4日
(2)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伊南工业园区
(3)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 注册资本:人民币25,965万元
(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矿山等压力容器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封头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专项审批)。
(6)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伊犁重装是公司与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合资成立,其中公司持股98%,中科公司持股2%。公司与中科公司为非关联方,截止目前,由于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中科公司尚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7) 经营状况:伊犁重装于2013年9月投入运营,截至 2013年12月31日,伊犁重装资产总额为29,096.08万元,负债总额为3,655.98万元,净资产为25,440.1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64.11万元。
(8)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2年4月15日
(2) 注册地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3)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7万元
(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加工、销售。
(6)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临江封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状况:截至 2013年12月31日,临江封头资产总额为13,660.93万元,负债总额为10,043.30万元,净资产为 3,617.63万元,营业收入为3,647.68万元,净利润为269.93万元。
(8)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5、 张化机和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丰工业园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GC类工业管道安装维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目前正在工商登记注册中,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 江苏天沃综能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8日
(2)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发大厦216B室
(3)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80万元
(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煤化工和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及许可;提供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服务(EPC);从事煤化工项目的相关技术和设备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6)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天沃综能是公司与SES亚洲技术公司(以下简称“SESHK”)合资成立,其中公司持股65%,SESHK持股35%。公司与SESHK为非关联方,截止目前,由于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SESHK尚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7)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7、 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1993年9月24日
(2) 注册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目华北路288号
(3)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5) 经营范围:化工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总承包、建筑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国内外贸易。【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新煤化工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5%。
(7) 经营状况: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新煤化工资产总额为3,703.34万元,负债总额为1,064.11万元,净资产为2,639.23万元,营业收入为1,666.33万元,净利润为-990.37万元。
(8)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董事会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人未来经营状况将比较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为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7%,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6,096.60万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本次担保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额将变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9%。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担保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提供具体担保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另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4-037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黄雄,作为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下转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