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23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敏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先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曙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0,919,086.09 | 199,743,589.06 | 1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194,815.52 | 21,320,183.11 | -47.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309,909.07 | 16,332,003.71 | 18.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011,283.64 | -36,561,556.52 | -94.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46.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46.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 | 2.34% | 下降1.24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35,338,129.31 | 1,417,521,313.74 | 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22,372,763.88 | 1,010,132,945.53 | 1.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039.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8,135.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85,19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6,788.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14,189.5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3,022.54 | |
合计 | -8,115,093.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239,220.66 | 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33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许敏田 | 境内自然人 | 19.46% | 31,142,862 | 26,357,146 | 质押 | 23,000,000 |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8.75% | 30,000,000 | |||
王建忠 | 境内自然人 | 4.29% | 6,857,142 | 5,142,856 | ||
叶兴鸿 | 境内自然人 | 4.29% | 6,857,142 | 5,142,856 | ||
许鸿峰 | 境内自然人 | 4.29% | 6,857,142 | 5,142,856 | ||
施召阳 | 境内自然人 | 4.29% | 6,857,142 | |||
王昌东 | 境内自然人 | 3.79% | 6,057,142 | 5,142,856 | ||
王贵生 | 境内自然人 | 3.71% | 5,937,042 | 质押 | 5,000,000 | |
陈华青 | 境内自然人 | 3.35% | 5,357,142 | |||
杨富正 | 境内自然人 | 2.14% | 3,428,57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 |
施召阳 | 6,857,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7,142 |
王贵生 | 5,937,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5,937,042 |
陈华青 | 5,357,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7,142 |
许敏田 | 4,785,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5,716 |
杨富正 | 3,428,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8,572 |
王建忠 | 1,714,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4,286 |
叶兴鸿 | 1,714,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4,286 |
许鸿峰 | 1,714,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4,286 |
林暄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佩华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夫人,股东王建忠与王贵生先生系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妹夫,股东许鸿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弟弟,股东施召阳与陈华青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表弟,股东王昌东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舅父,股东杨富正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妻弟。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 | 2014.03.31 (单位:元) | 2013.12.31 (单位:元) | 期末比期初增减金额(单位:元) | 期末比期初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770,138.00 | 36,915,663.90 | -17,145,525.90 | -46.45% | 主要系远期结汇合约余额减少及报告期受人民币贬值影响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614,575.41 | 4,994,639.46 | 6,619,935.95 | 132.54% | 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 |
其他非流动性资产 | 21,138,613.88 | 5,483,888.42 | 15,654,725.46 | 285.47% | 主要系预付设备及无形资产购置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63,000,000.00 | 5,000,000.00 | 58,000,000.00 | 1160.00% | 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24,550.83 | 20,658,877.06 | -10,334,326.23 | -50.02% | 主要系支付年底职工薪酬导致余额减少。 |
其它流动负债 | 296,850.06 | 4,823,466.78 | -4,526,616.72 | -93.85% | 主要系本期支付前期销售折扣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57,069.63 | 10,603,799.60 | -3,246,729.97 | -30.62%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引起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利润表 | 2014年1-3月(单位:元) | 2013年1-3月(单位:元) | 同比增减金额(单位:元) | 同比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财务费用 | 163,083.49 | -610,997.01 | 774,080.50 | 126.69%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838,519.83 | 1,443,471.19 | -2,281,991.02 | -158.09% | 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145,525.90 | 3,971,839.16 | -21,117,365.06 | -531.68% | 主要系远期结汇合约余额减少及报告期受人民币贬值影响所致。 |
投资收益 | 6,543,319.40 | -495,212.46 | 7,038,531.86 | 1421.32% | 主要系本期远期结汇结算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883,728.88 | 1,593,831.64 | -710,102.76 | -44.55% |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贴等收入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999,053.25 | 4,178,522.21 | -2,179,468.96 | -52.16% | 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 | 2014年1-3月 (单位:元) | 2013年1-3月 (单位:元) | 同比增减金额 (单位:元) | 同比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471,113.97 | 34,037,973.27 | 10,433,140.70 | 30.65% | 主要系本期员工人数增加及薪资上调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22,207.30 | 4,410,066.41 | 2,812,140.89 | 63.77% | 系本期支付的税费增加。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709,369.20 | 28,056,032.15 | 8,653,337.05 | 30.84% |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增加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6,169,754.73 | 46,652.12 | 6,123,102.61 | 13125.03% | 主要系收到远期结汇结算收益增加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9,117.95 | 179,999.98 | 259,117.97 | 143.95% | 主要系本期处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收到现金增加。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292,511.28 | 70,791,711.33 | -36,499,200.05 | -51.56% | 主要系本期较前期支付购置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8,634.00 | -908,634.00 | -1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8,000,000.00 | 1,860,000.00 | 58,000,000.00 | 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0,000.00 | 1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3,982.68 | 51,750.00 | 222,232.68 | 429.44% | 主要系本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625,611.71 | 314,235,735.01 | -164,610,123.30 | -52.38% | 主要系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所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698,552.53 | 211,232,137.10 | -102,533,584.57 | -48.54% | 主要受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2月19日,子公司博华环境联合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就乐清市清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项目)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款2,998.86万元。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主要分工为: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土建工程;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备、电气、自控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营等工作。
2.2014年2月22日,新界泵业与国外某设备厂商签订了进口生产设备合同,合同金额为700.88万元。2014年3月24日,公司支付设备款217.57万元。
3.2014年3月5日,公司与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并于2014年3月6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意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1.20万元的价格在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并对外发布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2014年3月24日,公司支付土地款474万元。
4.公司与中国银行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中国银行温岭支行出售远期外汇,总金额为16,240万美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远期外汇买卖合约金额共计4,860.00万美元。
5.子公司台州新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总协议书》,协议约定台州新界向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出售远期外汇,总金额为4,080万美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台州新界尚未履行完毕的远期外汇买卖合约金额共计1,050.00万美元。
6.子公司西柯贸易与中国银行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中国银行温岭支行出售远期外汇,总金额为3,785万美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远期外汇买卖合约金额共计1,215.00万美元。
7.子公司方鑫机电就年产400万台水泵技术项目工程于2013年3月10日与温岭市伟龙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暂估人民币1,430.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履行1,090.00万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 关联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及关联股东许鸿峰、王昌东、施召阳、王贵生、陈华青、王建忠、杨富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10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履行完毕。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10月30日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
实际控制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新界泵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将保障新界泵业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无论是否获得新界泵业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实际控制人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0年10月30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控股子公司浙江老百姓泵业有限公司(原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 | 2011年7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167,815.87元对新沪泵业进行增资,取得新沪泵业70%的股权。新沪泵业原实际控制人沈云荣承诺:保证新沪泵业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利润不少于250万元,保证2012年全年的净利润不少于80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沈云荣夫妇以现金补足;或以沈云荣夫妇拥有之新沪泵业的等额出资额无偿转让给公司。 | 2011年07月01日 | 2011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履行完毕。 |
本次增资协议生效后,沈云荣、毛玲君夫妇及其控制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沈云荣夫妇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1年07月0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会 | 2012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时承诺:(1)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3)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3月28日 | 2012年3月28日-2013年3月28日 | 严格履行,履行完毕。 | |
控股子公司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 | 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5月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306,875.14元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取得其70%的股权。本次增资收购约定:由詹军辉担任方鑫机电至少三年的总经理,并保证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135万元,保证2013年全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250万元,保证2014年全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35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詹秀芳、詹军辉以现金向公司补足或将其持有的相等差额利润的方鑫机电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 2012年05月01日 | 2012年5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詹军辉父子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詹军辉父子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2年05月0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会 | 2012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6月13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时承诺:(1)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3)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6月13日 | 2012年6月13日-2013年6月13日 | 严格履行,履行完毕。 | |
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1,700,000元并购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其51%的股权,并拥有控股权;使用自有资金11,650,000元进行增资(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合计使用自有资金43,350,000元完成本次并购事宜。本次并购约定,由陈杭飞担任并购后的博华环境至少三年的总经理,并保证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净利润人民币不少于116万元,保证2013年全年净利润人民币不少于910万元,保证2014年全年净利润人民币不少于1,18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陈杭飞、郦云飞以现金向博华环境补足或相等差额利润的陈杭飞夫妇拥有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新界泵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不能实现的除外。 | 2012年10月24日 | 2012年1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 | |
若本次并购成功后,陈杭飞、郦云飞、郦振根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陈杭飞、郦云飞、郦振根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立即终止前述同业竞争的行为。 | 2012年10月24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会 | 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7,513,680.44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结转金额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各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支付的余额13,365,435.36元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针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承诺如下: ①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②公司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3年10月25日 | 2013年10月25日-2014年10月24日 | 严格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401.81 | 至 | 6,288.31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88.3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人民币贬值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有所影响。 |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