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钱文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徐群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徐群 |
公司负责人钱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其他
无。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615,982,709.85 | 2,577,940,776.85 | 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0,676,437.70 | 953,898,844.59 | 0.7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604,689.06 | 39,744,521.14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65,392,672.39 | 404,905,029.77 | 14.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19,144.31 | 866,014.67 | 664.32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1,88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钱文龙 | 境内自然人 | 22.79 | 72,461,861 | 72,461,861 | 质押52,500,000 |
缪进义 | 境内自然人 | 10.78 | 34,264,902 | 34,264,902 | 质押24,000,000 |
钱忠伟 | 境内自然人 | 10.78 | 34,264,902 | 34,264,902 | 质押25,080,000 |
陈海东 | 境内自然人 | 3.80 | 12,093,870 | 12,093,870 | 质押7,500,000 |
浏阳市信用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1.35 | 4,297,940 | 未知 | |
徐群 | 境内自然人 | 1.10 | 3,508,900 | 无 | |
曹文虎 | 境内自然人 | 0.81 | 2,589,202 | 质押1,450,000 | |
倪雪峰 | 境内自然人 | 0.65 | 2,075,292 | 无 | |
黄春洪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973,860 | 无 | |
袁爱国 | 境内自然人 | 0.60 | 1,919,100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浏阳市信用投资有限公司 | 4,297,940 | 人民币普通股4,297,940 | |||
徐群 | 3,508,900 | 人民币普通股3,508,900 | |||
曹文虎 | 2,589,202 | 人民币普通股2,589,202 | |||
倪雪峰 | 2,075,292 | 人民币普通股2,075,292 | |||
黄春洪 | 1,973,860 | 人民币普通股1,973,860 | |||
袁爱国 | 1,919,100 | 人民币普通股1,919,100 | |||
倪明玉 | 1,902,092 | 人民币普通股1,902,092 | |||
高慧忠 | 1,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890,000 | |||
谢惠琴 | 1,878,628 | 人民币普通股1,878,628 | |||
钱星华 | 1,868,586 | 人民币普通股1,868,586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责项目构成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率 | 原因 |
货币资金 | 150,435,544.63 | 339,923,550.99 | -55.74% | 偿还部分到期银行贷款;支付部分原材料款项 |
应收票据 | 1,842,748.50 | 53,429,830.49 | -96.55% | 通过使用票据支付货款 |
应收账款 | 374,746,557.87 | 155,291,630.43 | 141.32% | 本期销售增加,应收账款增加 |
应付账款 | 432,137,121.35 | 307,757,273.16 | 40.41% | 原材料采购增加,待结算货款相应增加 |
投资收益 | 10,913,060.32 | 1,191,440.51 | 815.96% | 收到长春农商行现金分红款 |
(2)报告期内成本、费用项目构成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率 | 原因 |
净利润 | 5,159,508.17 | 919,181.45 | 461.32% | 收到投资收益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率 | 原因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913,060.32 | 11,852.72 | 91972.20% | 收到长春农商行现金分红款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50,000.00 | 4,000,000.00 | 201.25% | 张家港美伦精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 2014 年 3月 1 日、3月28日披露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本公司目前与一家影视公司洽谈收购事项,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收购该影视公司100%的股权。目前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的目的、意义、对交易各方的影响以及实际操作性进行了分析论证。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配合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2、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公告的关于出售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司2014-011号公告),公司与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潘小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做为定价依据,将公司持有的16.24%的股权定价2679万元转让给潘小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发行新股时 所作承诺 | 公司前四大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钱忠伟先生和陈海东先生承诺在发行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严格按承诺内容履行 |
发行公司债券 所做承诺 | 公司前四大股东为担保公司债券的清偿,钱文龙承诺将本人持有的鹿港科技3,5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5,250万股)、缪进义承诺将本人持有的鹿港科技1,6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2,400万股),钱忠伟承诺将本人持有的鹿港科技1,6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2,400万股),陈海东承诺将本人持有的鹿港科技5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750万股),合计7,200万股(转增后为10,800万股)股票质押给债券持有人以担保鹿港科技本次债券的清偿。 | 股票质押手续在2012年4月12日办理;现公司前四大股东严格按承诺内容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文龙
2014年4月17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