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4–021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凌霄大道北段555号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商务中心二楼Ⅱ号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74,357,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2%。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2,000,350 | 98.65 | 2,357,135 | 1.35 | 0 | 0 | 是 |
3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172,000,350 | 98.65 | 2,357,135 | 1.35 | 0 | 0 | 是 |
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9 |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0 |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1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2 |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3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4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5 | 《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更名相关事宜的议案》 | 174,357,4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本次会议第12、14、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可见2014年4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