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12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东面3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86,839,19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7.28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548,6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9 |
(三)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汪立平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姚志伟先生因事请假。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利先生因事请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2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3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4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5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6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7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8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485,581,261 | 99.74 | 858,000 | 0.18 | 399,929 | 0.08 | 是 |
9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融资计划(2014-2016)》 | 475,810,867 | 97.73 | 10,628,394 | 2.18 | 399,929 | 0.09 | 是 |
10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11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恒立液压)的议案》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12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13 |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485,890,661 | 99.81 | 548,600 | 0.11 | 399,929 | 0.08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邵斌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