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具体内容、已履行承诺情况、
对尚未解决事项的拟履约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
等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22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具体内容、已履行承诺情况、
对尚未解决事项的拟履约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
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该事项处于证监会审核过程中,现根据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047号),将公司主要股东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具体内容、已履行承诺的情况、对尚未解决事项的拟履约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具体内容
2013年6月,金港资产和长江时代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其承诺内容如下:
1、为避免同业竞争,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均承诺自外服公司固体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的五年内,将其持有的从事与上述项目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发行人。
2、自上述承诺实现后,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进一步承诺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已履行承诺的情况
由于子公司外服公司固体化工品仓储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因此公司及其外服公司目前并不存在与主要股东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的同业竞争问题,亦暂不存在上述承诺中需履行的事项。
三、对尚未解决事项的履约计划
为保障上述同业竞争的顺利解决,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对解决同业竞争方案中的尚未解决事项的拟履约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做了进一步细化,并出具了《关于解决与发行人同业竞争问题的履约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如下:
1、自本履约计划由发行人公开披露后的一个月内,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将与发行人共同成立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的专项工作组,共同负责双方同业竞争业务的管理、同业整合方案的研究及设计、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召开定期会议、就整合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等,专项工作组应当定期向金港资产、长江时代及发行人通报解决进度及解决情况;
2、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在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时,将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监事的知情权及决策权,在方案制定、信息披露时征询独立董事及监事的意见;
3、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在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公司的股权及相关资产注入发行人之前,将确保注入资产正常运营,保证其收益能力平稳、正常;
4、当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上述竞争业务对应的股权或资产注入发行人条件成熟时,双方及发行人将按照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尽快召开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或资产注入事项,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四、履约的保障措施
若金港资产或/及长江时代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按照以上安排将现有竞争性业务与资产注入发行人,则未履行承诺方将与发行人平等协商后,通过托管等届时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就托管方式而言,在履行各自内部审议程序后,未履行承诺一方将与发行人签订托管协议,将未按时注入发行人的竞争性业务与资产交由发行人管理并向其支付相应托管费,直至同业竞争问题解决。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