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5:特别报道
  • 6:公司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市场
  • 10:市场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周刊
  • A3:基金周刊
  • A4:基金周刊
  • A5:基金周刊
  • A6:基金周刊
  • A7:基金周刊
  • A8:基金周刊
  • A9:基金周刊
  • A10:基金周刊
  • A11:基金周刊
  • A12:基金周刊
  • A13:基金·视点
  • A14: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5: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6:基金·人物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4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版:信息披露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滕飞董事出差纪纯

    公司负责人孙茂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裕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03,413,108.00372,323,004.58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677,112.0913,392,591.262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9,720,483.1510,793,129.8136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9,533,109.39-14,185,503.79731.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32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32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0%0.84%2.0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29,475,317.172,293,697,611.25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70,949,854.651,720,024,403.062.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14,483.8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3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23.6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57,261.59 
    减:所得税影响额280,991.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38,948.50 
    合计956,628.9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9,10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9.32%200,085,6770冻结12,979,20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57%8,000,0050  
    杭宝年境内自然人1.07%5,421,1570  
    孙洋境内自然人0.77%3,9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41%2,099,8530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0.35%1,799,6510  
    王涌境内自然人0.31%1,572,4800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28%1,417,5130  
    吴明宇境内自然人0.27%1,399,1500  
    于宝忠境内自然人0.27%1,367,535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200,085,677人民币普通股200,085,677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000,005人民币普通股8,000,005
    杭宝年5,421,157人民币普通股5,421,157
    孙洋3,900,000人民币普通股3,9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99,853人民币普通股2,099,853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99,651人民币普通股1,799,651
    王涌1,572,480人民币普通股1,572,480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1,417,513人民币普通股1,417,513
    吴明宇1,399,150人民币普通股1,399,150
    于宝忠1,367,535人民币普通股1,367,53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2.12%,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部分应收账款未到约定付款期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858.59%,主要原因是本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国债回购力度;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48.46%,主要原因是本期舒适氨纶续建项目投资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3.65%,主要原因是上年预提的绩效薪金本期发放;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66.38%,主要原因是本期盈利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18.81%,主要原因是本期盈利增加;

    7.营业利润同比增加357.00%,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85.19%,净利润同比增加279.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278.40%,主要原因为本期氨纶价格上升和芳纶销量增加,氨纶和芳纶的盈利同比增加;

    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6.76%,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和货款回收增加;

    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6.1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绩效薪金增加;

    10.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242.35%,主要原因是本期盈利增加,上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11.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605.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强现金管理,债券回购力度加大;

    1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9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减少。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现时及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007年02月28日长期得到了有效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12.28%162.07%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8,10010,00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815.7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氨纶产品售价同比上升,芳纶销量同比增加,生产成本同比下降。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孙 茂 健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在公司报告厅召开,10 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股份200,551,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茂健主持,6名董事和2名监事出席会议,董事陈殿欣女士、监事张庆金先生请假,独立董事夏延致先生、付若勤女士委托独立董事于建青先生代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王璐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第1-12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533,3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1%)、6,240 股弃权、12,168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8、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9、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1关于选举孙茂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39,5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10.1.2关于选举宋西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39,5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10.1.3关于选举马千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39,5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10.1.4关于选举纪纯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1.5关于选举滕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1关于选举于建青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2关于选举宫君秋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3关于选举范忠廷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关于选举徐立新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2关于选举张庆金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200,506,0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7%),表决结果为“当选”。

    第八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0,551,71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王璐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5

    烟台泰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本公司召开。公司董事长孙茂健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滕飞因出差委托董事纪纯代为出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于建青先生(独立董事)、孙茂健先生(董事)、宫君秋女士(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于建青先生为主任委员。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孙茂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相关简历附后)。

    针对选举董事长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宋西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迟海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相关简历附后)。

    迟海平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迟海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邮编:264006

    电话: 0535-6394123

    传真:0535-6371234

    电子邮箱: chihaiping@tayho.com.cn

    针对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马千里先生、迟海平先生、于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顾裕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3年(相关简历附后)。

    针对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5、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范忠廷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副教授)、滕飞先生(董事)、于建青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范忠廷先生为主任委员。

    6、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宫君秋女士(独立董事)、宋西全先生(董事)、范忠廷先生(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宫君秋女士为主任委员。

    7、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孙茂健先生(董事长)、宋西全先生(董事)、马千里先生(董事)、纪纯先生(董事)、宫君秋女士(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孙茂健先生为主任委员。

    8、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孙茂健先生,中国籍,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曾任烟台张裕集团香槟酒公司经理,烟台张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茂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宋西全先生,中国籍,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芳纶筹建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宋西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马千里先生,中国籍,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起兼任公司对位芳纶事业部总经理。马千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纪纯先生,中国籍,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科员,烟台市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副科长、专职监事。2013年1月起任烟台市国资委科长,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纪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滕飞先生,中国籍,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烟台市驻厂员管理处科员,烟台市国资委科员、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监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烟台交运集团、百大集团、信用担保公司监事。2011年10月起任烟台市国资委科长,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烟台国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滕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于建青先生,中国籍,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山东省司法学校教师、教研室副主任,烟台市司法局科员,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2008年起任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2011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于建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于建青先生自2011年3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宫君秋女士,中国籍,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高级经济师,食品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曾任招远农技中心站长、副主任,烟台检验检疫局科长、处长,济南检验检疫局处长、副巡视员,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宫君秋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宫君秋女士自2011年10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范忠廷先生,中国籍,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保险经纪人。曾任山东烟台财政学校教研室副主任、将军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2年2月起任烟台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范忠廷先生自2014年2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迟海平先生,中国籍,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设计室主任,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8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起兼任公司氨纶事业部总经理。迟海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迟海平先生于200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于李强先生,中国籍,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氨纶厂车间副主任、主任,本公司纤维制造部部长、监事、总经理助理。2001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李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2,448股。

    顾裕梅女士,中国籍,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副部长、部长。2011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会计师,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监事。顾裕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7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张庆金因出差委托监事徐立新代为出席,董事会秘书迟海平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徐立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相关简历附后)。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徐立新先生简历

    徐立新先生,中国籍,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北方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芳纶销售部经理、间位芳纶事业部经理,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2月起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起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徐立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控股股东处任职,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6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