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旭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凤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386,751.82 | 39,773,359.87 | 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70,447.34 | 125,019.82 | -7,1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80,357.44 | -148,729.99 | -6,07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13,683.35 | -6,524,390.24 | 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8 | 0.0012 | -5,4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8 | 0.0012 | -5,4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 | 0.02% | -1.3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59,228,164.95 | 949,920,215.31 | 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5,959,643.32 | 654,830,090.66 | -1.3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0.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1,347.1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893.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950.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411.86 | |
合计 | 309,910.1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06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25.94% | 36,088,091 | 36,088,091 | 质押 | 15,222,000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 | 15,721,610 | 0 | ||
詹文陆 | 境内自然人 | 5.81% | 8,088,519 | 6,066,389 | ||
徐志祥 | 境内自然人 | 3.45% | 4,804,573 | 3,603,430 | ||
丁达中 | 境内自然人 | 2.75% | 3,827,961 | 0 | ||
张仁平 | 境内自然人 | 2.3% | 3,192,880 | 0 | ||
陈俊标 | 境内自然人 | 1.93% | 2,690,893 | 2,018,170 | ||
林钢 | 境内自然人 | 1.64% | 2,274,921 | 0 | ||
钱旭锋 | 境内自然人 | 0.88% | 1,226,062 | 919,547 | ||
张利明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148,256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15,721,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21,610 | |||
丁达中 | 3,827,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7,961 | |||
张仁平 | 3,192,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2,880 | |||
林钢 | 2,274,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4,921 | |||
詹文陆 | 2,022,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130 | |||
徐志祥 | 1,201,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1,143 | |||
张利明 | 1,148,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256 | |||
李国华 | 1,128,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8,392 | |||
陈俊标 | 672,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2,723 | |||
何赛娟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沈建平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张利明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48,256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利息比期初减少68.77%,系本期末持有的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2、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86.17%,系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比年初增长49.96%,系本期增加预收销售货款所致。
4、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57.71%,系本期亏损未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5、应付利息比年初增长92.14%,系应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68.93%,系本期流转税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8.72%,系本期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60.19%,主要系本期研发支出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31.19%,系募投资金存款减少、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5.67%,系捐赠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1.92%,系利润减少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7195.23%,系上期末募投项目竣工致本期折旧增加,本期经营规模增长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0.51%,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1.67%,主要系本期贷款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2.85%,主要系本期各项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已于2014年3月3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 2014年03月31日 | 详见2014年3月31日发布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先生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先生承诺:自江苏东光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其持有的江苏东光股份,也不由江苏东光回购该等股份。 | 2010年11月04日 | 2010/11/18 - 2013/11/18 | 严格履行 |
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建平、詹文陆、徐志祥、钱旭锋、陈俊标承诺 | 除作为股东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11月04日 | 任职及离职期间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4年1-6月净利润亏损(万元) | 1,396 | 至 | 1,539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7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规模扩大致运营成本增加;市场竞争格局未有根本好转,致产品盈利能力下降;上期末两个募投项目全面竣工,增加了各项运营成本及折旧摊销。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建平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33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34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荣军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35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6号文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4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558,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204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2,280,000元,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期限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东光微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可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东光微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4-032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