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周世平、公司总经理陶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154,544,405.84 | 1,230,275,842.85 | 1,230,275,842.85 | -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347,542.15 | 58,750,367.83 | 58,750,367.83 | -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2,049,514.07 | 44,938,276.27 | 44,938,276.27 | -6.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7,485,817.56 | 90,618,882.12 | 90,618,882.12 | 261.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7 | 0.07 | -4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7 | 0.07 | -4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 | 2.96% | 2.95% | -1.5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7,410,820,362.86 | 18,285,916,362.81 | 18,643,274,590.31 | -6.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829,247,721.43 | 3,775,900,179.28 | 3,802,862,179.28 | 0.6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00.00 | 主要为白城发电公司收到清洁生产奖励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1,217,719.76 | 四平合营公司委托公司对其四平1号﹑2号﹑3号三台发电能力为5、5、10万千瓦级的发电供热机组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含脱硫等环保设施)进行生产运行管理净收益1,121.77万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00.00 | 主要为浑江发电公司收罚款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008.32 | |
合计 | 11,298,028.0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7,02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7% | 214,663,054 | 179,005,000 | 冻结 | 35,658,054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8% | 158,884,995 | 158,884,995 | ||
华安基金-民生银行-北方国际信托-北信?吉电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9.48% | 138,427,500 | 138,427,500 |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信·吉电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4.93% | 72,000,000 | 72,000,000 | ||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北方国际信托-吉电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4.85% | 70,900,000 | 70,900,000 | ||
金元惠理基金公司-农行-国投信托金雕11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8% | 58,072,000 | 58,072,000 | ||
广发基金公司-农行-国投信托金雕11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8% | 58,072,000 | 58,072,000 | ||
华安基金公司-农行-国投信托金雕11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8% | 58,072,000 | 58,072,000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16,613,700 | 7,083,700 | ||
赖宗兴 | 境内自然人 | 0.34% | 5,000,39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35,658,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58,054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9,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30,000 |
赖宗兴 | 5,000,397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397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张丽华 | 3,254,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4,696 |
冯朝元 | 2,998,707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8,707 |
吴滨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 |
余红芳 | 2,07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7,500 |
张玉文 | 2,038,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8,376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除此之外,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A、货币资金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4,323万元,比年初数减少81.5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偿还债务影响;
B、预付账款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9,248万元,比年初数增加383.8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预付设备款等影响;
C、在建工程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98,056万元,比年初数减少42.8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在建项目转增固定资产影响;
D、应付票据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0,085万元,比年初数减少59.8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偿还到期票据影响;
E、预收账款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577万元,比年初数减少79.6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预收热费结转收入影响;
F、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848万元,比年初数增加241.1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影响;
G、应付利息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5,904万元,比年初数减少39.9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偿还借款影响;
H、其他应付款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5,167万元,比年初数减少72.7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所属甘肃新能源偿还能交总往来款影响;
I、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2,464万元,比年初数减少64.8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偿还借款影响;
J、应付债券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0万元,比年初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偿还短期融资券影响;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A、投资收益发生数为-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93%,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收到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分红影响;
B、营业外收入发生数为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78%,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返还影响;
C、营业外支出发生数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
D、所得税费用发生数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支付CDM所得税影响;
E、收到的税费返还发生数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返还影响;
F、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23%,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收到供热补贴影响;
G、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7,9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2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燃料采购量及采购价格减少影响;
H、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58%,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新增公司发生其他经营活动影响;
I、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收到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分红影响;
J、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46,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0.9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背压机及新建项目增加投资影响;
K、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中电投新能源预付滁州市南譙区财政局投资保证金影响;
L、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4,9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4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借款增加影响;
M、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85,9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7.0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偿还借款增加影响。
N、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0.2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所属甘肃新能源偿还能交总往来款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募投项目松花江背压机组工程,其中:6号机2013年12月1日投入商业运营;7号机2014年1月26日投入商业运营;8号机正在建设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4年1月10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共同投资建设甘肃临泽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 2014年01月11日 | 公司2014年第2号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4年1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松花江热电增资的议案》。 | 2014年01月28日 | 公司2014年第11号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一、能交总 | 5.转让新项目开发权的承诺; 6.持有吉电股份比例不低于25%的承诺。 | 2006年07月24日 | 2006年7月24日至承诺履行完成日 | 5.转让新项目开发权的承诺,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注:公司于2008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城2×60万千瓦新建工程项目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公告》。目前,白城2×60万千瓦新建工程已由吉电股份独资建设,该项目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投入商业运营。) 6.持有吉电股份比例不低于25%的承诺,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注:已通过公司向能交总公司定向增发6000万股股份,购买松花江热电94%股权的交易得以实现,能交总持有吉电股份25.58%股权。) |
二、中电投集团 | 二、中电投集团承诺事项: 将持有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在项目建成盈利后一年内以现金交易或其他方式出售给公司。 | 2006年07月24日 | 2006年7月24日至承诺履行完成日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承诺事项: 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注入:自2008年白山热电、通化热电投产后,电煤价格持续上涨,且电煤质量大幅度下降,使得发电燃料成本增幅较大,加上巨额财务费用,致使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连年亏损。截止本报告期,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不符合当时承诺中的注入条件。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一、中电投集团、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自吉电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62,151.22万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获配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2013年12月30日 | 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自吉电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62,151.22万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获配股份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 2013年12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一、能交总 | (1)能交总及能交总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能交总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未来在吉林省投资或发展任何电力业务,均由吉电股份作为能交总在吉林区域的投资载体。 (2)对于能交总及能交总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能交总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目前在吉林省范围内仍保有的电力资产,能交总承诺用5到8年的时间,在该等资产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吉电股份。 | 2012年10月10日 | 2012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正在履行 |
二、中电投集团 | (1)中电投集团及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未来在吉林省投资或发展任何电力业务,在不违反中电投集团在国内外证券市场已公开作出的承诺且吉电股份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均由吉电股份作为中电投集团在吉林区域的投资载体。 (2)对于中电投集团及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目前在吉林省范围内仍保有的电力资产,中电投集团承诺用5到8年的时间,在该等资产符合相关条件且吉电股份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时注入吉电股份。 | 2012年10月10日 | 2012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股改承诺中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未注入吉电股份的原因:自2008年白山热电、通化热电投产后,因市场煤、计划电影响,致使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连年亏损。截止本报告期,白山热电60%股权(注:截止本报告期,吉林能交总持股比例变更为74.34%;吉电股份持股比例变更为25.66%。)、通化热电60%股权(注:截止本报告期,吉林能交总持股比例变更为81.36%;吉电股份持股比例变更为18.64%。)不符合当时承诺中的注入条件。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世平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