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4-010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22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2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180 | 邹节明 |
2 | 00*****566 | 王许飞 |
3 | 00*****215 | 谢元钢 |
4 | 00*****848 | 王淑霖 |
5 | 00*****848 | 翁毓玲 |
6 | 00*****040 | 吕高荣 |
7 | 01*****943 | 徐润秀 |
8 | 01*****041 | 阳忠阳 |
9 | 08*****651 | 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
咨询联系人:邹洵、李云丽
咨询电话:0773-5829106、9109
传真电话:0773-5838652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