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14-01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在新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7,653,728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58% |
(三)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票投票方式召开,其中第11项《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57,653,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7,571,728 | 99.97% | 82,000 | 0.03% | 0 | 0 | 是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 257,653,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57,653,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57,641,128 | 99.995% | 12,600 | 0.005% | 0 | 0 | 是 |
6 | 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257,653,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57,641,128 | 99.995% | 0 | 0 | 12,600 | 0.005% | 是 |
8 |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37,961 | 94.97% | 0 | 0 | 12,600 | 5.03% | 是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57,641,128 | 99.995% | 0 | 0 | 12,600 | 0.005% | 是 |
10 |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57,641,128 | 99.995% | 12,600 | 0.005% | 0 | 0 | 是 |
11 | 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1 | 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7,653,728 | 100% | 是 | ||||
11.2 | 关于选举寿苗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7,653,728 | 100% | 是 | ||||
11.3 | 关于选举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7,653,728 | 100% | 是 |
以上议案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257,403,167股予以回避表决。第9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和徐海霞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