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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安徽省阜阳市莲花路259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参加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8,387,6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10%。

      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锁炳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朱卫东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马玉磊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38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38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8,38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38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4]0689号),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3,452,490.19元,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0,482.59元,加上2012年度未分配利润661,228,275.75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782,160,283.35元。公司拟以年末股份总数555,775,00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向全股东分配股利44,462,000.16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737,698,283.19元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78,366,8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20,8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通过,现提议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经公司与该所协商一致,依据行业标准和业务量大小,拟支付其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在审计期间,公司除承担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的食宿费用外,公司不承担其他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78,38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8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178,257,084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尹正昌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所作出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健、李刚

      3、律师结论意见: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