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5,03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1.3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8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45,038,500股,资本公积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18,550,05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3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4年4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112 | 仲汉根 |
| 2 | 01*****636 | 唐中义 |
| 3 | 01*****728 | 仲庆宏 |
| 4 | 01*****692 | 陈晓东 |
| 5 | 01*****135 | 季自华 |
| 6 | 01*****662 | 张建国 |
| 7 | 01*****151 | 贲银良 |
| 8 | 01*****879 | 王兴林 |
| 9 | 01*****749 | 姜正霞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30日。
六、股份情况变动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067,032 | 42.47 | 31,220,110 | 31,220,110 | 135,287,142 | 42.47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019,500 | 1.23 | 905,850 | 905,850 | 135,287,142 | 1.23 | |||
| 高管锁定股 | 101,047,532 | 41.24 | 30,314,260 | 30,314,260 | 132,900,342 | 41.24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971,468 | 57.53 | 42,291,440 | 42,291,440 | 183,262,908 | 57.53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971,468 | 57.53 | 42,291,440 | 42,291,440 | 183,262,908 | 57.53 | |||
| 三、股份总数 | 245,038,500 | 100.00% | 73,511,550 | 73,511,550 | 318,550,050 | 100.00% | |||
七、本次实施公积金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318,550,05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1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咨询联系人:孙永良
咨询电话:0515-83255333 传真电话:0515-83516755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