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版)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表1:
|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
|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2,40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04.46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66.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66.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7370.9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7%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 2013年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2) | 进度 (3)=(2)/(1) | 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 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4,233.10 | 4,466.00 | 194.11 | 302.94 | 6.78% | 2014年11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LED室内照明项目 | 否 | 14,111.95 | 14,111.95 | 335.32 | 335.32 | 2.38% | 2014年11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 否 | 7,660.14 | 7,660.14 | 171.45 | 419.68 | 5.48% | 2014年11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 | 否 | 20,338.14 | 20,338.14 | 3,103.58 | 4,679.96 | 23.01% | 2014年11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6,343.33 | 46,576.23 | 3,804.46 | 5,737.90 | 12.32%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0 | 12,950.00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3,000.00 | 18,050.00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3,000.00 | 31,000.00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6,343.33 | 46,576.23 | 6,804.46 | 36,737.90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 LED室内照明项目 (1)由于2013年全球整体经济下滑,LED照明应用市场增长放缓,低于行业预期,加之公司近几年市场业务以户外照明及景观照明占比较大,室内照明市场启动相对较迟缓,量能较小。 (2)近两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提前对原有的厂房及生产配套进行了优化升级改造,室内照明产品生产线及技术设备配置能较好满足当前公司对室内照明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需求。 (3)如果加快投入资金扩大募投项目的生产规模,会造成该项目的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故近两年公司相应延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2.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由于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进行实体建设前要经过行政审批、方案报批及相关评审报告等工作繁多,设计方案和图纸在报建过程中要求反复调整修改、相关手续的审批程序和审核周期较长等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动工受到了较大影响,整体计划受客观条件限制,导致前期工作流程时间延长,相应影响了建设进度。 3.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是由原募投项目“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变更而来,变更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项目自变更后进展顺利。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338.21万元。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9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6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7月25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尚未归还;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尚未补充。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1,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西城工业园二区变更为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 无。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6.目前行业实际发展速度低于公司原预期值,因此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的最新态势,为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在能满足产能的前提下,对部分投入相应减少。 7.公司对募投项目严控支出,开源节流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项目实际投入比计划投资金额有所节约。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剩余首发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详见2013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34)2013年6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2013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8) |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 | 4,466 | 194.11 | 302.94 | 6.78% | 2014年11月30日 | -- | 否 | 否 |
| 合计 | -- | 4,466 | 194.11 | 302.94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 (1)半导体照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备受世界各国瞩目。我国政府对半导体照明产业尤为关注,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近两年国家对LED照明产业的支持路线图逐渐清晰。201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规划,广东将在三年内普及LED公用照明。2013年1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编制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指出: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2015年达到4500亿元,其中LED照明应用产品年均产值1800亿元。中国成为全球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2013年,半导体照明细分市场中,户外照明延续高速发展,室内照明市场需求启动并进入放量式增长, LED半导体照明民用领域进入崭新的时期,公司品牌、渠道、创新、质量等综合能力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LED半导体照明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并且具有较强的市场发展判断能力,经过公司的审慎评估决策认为变更升级后的“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更好的将公司的渠道、品牌、口碑等抢占市场的关键要素紧密结合,能够更好的迎合当前及未来的市场发展方向,对公司的发展,对提升公司股东的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2) 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在LED领域的经验积累,公司认为现有的单一营销网络渠道体系不足以支撑公司应对未来高速发展、复杂的市场形态以及各地区差异化的发展速度。同时,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公司拟投资营销管理平台建设,一方面为公司建设覆盖面积更加广泛的营销网络体系,另一方面此体系将与公司其他部门相互呼应,实现营销、售后、物流配送及项目管理等一体化的服务流程。 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变更为“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14年11月30日可达到使用状态。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现有的业务基础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平衡项目资金需求,节约财务费用,使募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及现阶段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现有的业务基础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平衡项目资金需求,节约财务费用,使募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斌彦、张俊杰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 5、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详细信息请查阅巨潮资讯网。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