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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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广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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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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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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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秋林集团与黑龙江博瑞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已于2013年8月28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目前正在等待判决。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3年4月11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被查封的公告》("临2013-014号"),2013年6月15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同黑龙江博瑞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13-020号"),2013年8月17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2013年10月26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秋林集团诉哈尔滨美达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欠秋林集团租金诉讼事项,已于2013年11月29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3年12月9日在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质证。由于本诉讼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具有关联关系,2014年3月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两案调解,现无结果,正在等待法院新的通知。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于2013年8月29日发布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13-025号公告)、2013年9月23日发布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临2013-026号公告)、2013年10月8日发布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临2013-029号公告)。
(3)关于秋林集团与黑龙江北大荒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担保诉讼事项,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接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讼通知书》【(2014)哈民四商初字第4号)】,诉讼处于举证阶段,原定于2014年4月1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由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法找到第一被告,将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时间顺延,该诉讼正在等待法院新的通知。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4-008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高度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公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并将积极跟踪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大新街房产过户承诺
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新街两处房产过户承诺事项进展公告》(详见"临2013-034号公告")。
经过努力公司已重新取得了哈尔滨市国资委"关于将房产产权证更正为秋林集团的复函"继续有效的批复,又经公司与哈尔滨市房产交易中心沟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材料均已备齐,已同意受理公司房产过户的申请。公司已于2014年1月2日到哈尔滨市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原房产证已丢失,根据相关程序,需先补办原房产证,目前正在沟通该事项。
(2)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法定承诺
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详见"临2014-009号公告")。本公司大股东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和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严格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宏强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